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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3/3页)
当于中国古代,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架空——言情里最喜欢架空了,不会有考据党出来反驳。最重要的是,他并不知道这世界到底还是不是他写的书。“唉,我也是没办法啊。大夫人非要你死,我不忍心杀你,就只好让你死在这些野狼手上,孩子你也不要怪我。”中年汉子看上去有些不忍,但见到这景象还是松了口气。他显然没想到这里还有一条高智商的野狼,也就压根没注意到这些血迹层层叠叠,显然不是同一时间撒下去的。他很快就放心地离开了这地方,庄向晨忌讳他背上背着的弓箭,没敢跟踪,等他走后也跑了。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着吃呢。庄向晨自己也并没有注意到,雪地上本来是有着四道狼脚印的,其中两道伴着点滴血痕。母狼的药理学的很有点扎实,原本皮包骨头发着高烧的小猴子,愣是一天天活了下来。虽然还是很瘦,但也不像一开始哭都哭不出来,看上去随时要断气的模样了。庄向晨把捡到他——是个男孩儿——的那一天作为他的生日,虽然他那时就已经有好几个月大了。母狼断了奶,他就去抓没断奶的其他动物给孩子喂奶,并且因此用石头垒了个笼子专门用来存放这些动物。他还趁着母狼和小狼不在的时候用尾巴教他以两条腿走路,拿爪子在雪地上教他识字,甚至准备大一点儿就教他烧火煮肉。他不想养个真正的“狼孩”出来,在原本他的世界,出现过的寥寥几个“狼孩”最终都死于吃生肉引起的消化道疾病。在这种朝夕相处之下,小孩儿明显更亲近于庄向晨一些。三条狼都在洞里的情况下,他总是扒着庄向晨不放。在狼们出去觅食的时候,甚至也想跟着庄向晨出去。一来二去,庄向晨艰难地和母狼交流了好久,终于和它实行了换班制,两狼轮换着留一个在家看孩子。第5章林中野狼(三)这下子小孩儿就没法再往外爬了,代价是庄向晨得捉更多的猎物回来,忙得毛都掉了一大堆。掉下来的毛全用来压在洞穴里,又软又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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