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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三粗的莽汉,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对于修一无所知。他突然觉得于修好有才华。他记得于修家有间书房,里面似乎挂着很多毛笔字。他从来不知道于修这么会写字,这么会画建筑图形,还会画符。这些纸张上记录着密密麻麻的复杂文字,全是古文,晦涩难懂,十个字里有六个字姜越都不认识,更遑论去理解其意义。看完一张纸,姜越喝了半杯水歇口气,看着那篇幅浩瀚的文字,突然一股莫名其妙的自豪感油然而其。歇了两分钟,姜越又开始工作。因为他对文字没什么敏感性,几乎是一看就过,根本很难集中思想去思考其意义。所以姜越想了一个办法,他找了一支笔一个本子,开始誊抄那些文字。人家都说熟能生巧,等他把这些文字和符号都背下来,那个时候是不是能看懂它们的意义?其实姜越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疯也疯不了,死也死不了,他无计可施。不做点什么,他就想大喊大叫,他想砸东西,想杀人。但他在努力控制自己。他不能变成恶魔。他是个人。这一天,是离于修死去后的第十四天。凌晨六点,十四分,五十九秒。姜越正伏在案间奋笔疾书,房间的地上到处是他凌乱不堪、鬼画符一般的潦草字迹誊稿。他的双眼通红,握着签字笔的手有力地在信签纸上摘抄出几个零散的文字。天罡墓,太乙方,极凶;阴恶之灵附之,白骨生,死人活,厉鬼重生。光是摘录出这一句话,大概已经耗费了姜越这一辈子的脑细胞。他搁下笔,揉了揉脸,决定先去吃个早饭。比心理医生提前到的,是兰桑。姜昴一大早就把人‘请’过来,此时兰桑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一脸茫然。姜越冲他点头打招呼,还笑了一下。他这一笑,兰桑直接懵逼了。“少侠,你大哥身上煞气太重。”兰桑用眼神急迫地看着对面的姜昴,当然这句话他没敢说出口。姜昴还以为他是害怕,安抚他,“没事没事,不要那种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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