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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2/3页)
看自己。变成人类形态之后他油光水滑的黑色毛皮不见了,只剩下人类光秃秃的、毫无美感的皮肤。他从前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把一堆或天然或人造的纤维制品甚至动物毛皮穿在身上,现在他才稍微理解了一点:肯定是人类自惭形秽,才需要那些东西装饰自己!“我才不要穿这种东西!”“干净的,我洗过了。”“我有自己的毛皮就足够了!再说你们人类当初就是因为学会了穿衣服才会被赶出伊甸园的,穿衣服就是原罪!原罪!”“……你把这话对皮尔·卡丹再说一遍,我保证他不打断你的狗腿。”贝伦最终屈服在他的淫威之下,不得不穿上衣服。那堆布料套在身上让他难受极了,就像被套进了麻袋里。人类难道不觉得衣服这东西束手束脚吗?当他努力地将自己的脚塞进靴子里的时候,仓库里突然响起了尖锐的铃声,类似学校的上课铃。贝伦下意识地伸长脖子。多米尼克和斯科特还在枫树岭镇上小学的时候,他每天都会去学校门口等他们放学。维尔纳·韦尔夫“嘁”了一声,从口袋里摸出自己的手机,扔到地上踩碎,又拔出刀,砍向桌上的笔记本电脑。贝伦瞠目结舌,完全不明所以。他刚才看起来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发神经了?维尔纳将电脑砍成碎片,就算“外星人”的售后人员来了也绝对认不出这是他们家的产品。消灭完手机和电脑,维尔纳提着刀转向贝伦。“你在干什么!”贝伦吓得四肢着地。他发现人类的骨骼和体型不太适合四肢行走,这样的直接结果就是人类跑得很慢——真是太原始太落后了!“他们追来了。我们必须赶快逃走。”“他们?谁们?”“阴魂不散的家伙。”维尔纳推开他,依依不舍地望了一眼仓库中数不清地箱子,拉开移门,走了出去。“等、等我一下!”贝伦慌忙跟上。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说上几句话的人,虽然是个怪人,但他还是觉得仿佛遇见了救星。他还得靠这个家伙返回枫树岭呢,可不能让他逃了!他迈开人类的腿跟上维尔纳,才走到仓库门就一头撞上了对方。这家伙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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