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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1/3页)
经退役或者正准备退役的老旧设备经过改良就可以再继续使用十年,节省了大批成本。材料学和机床,这两样东西跨度很大,但丁朗都研究地很好。黄峥嵘简直想说自家孙子捡到宝了,不过又有些担心。他认识不少科研人员,其中最优秀的那些大多是废寝忘食搞科研,忽略了家人的。这在科研角度、在国家角度看是很好的,但从家里人角度来看就很心酸了。黄峥嵘担心丁朗也是这种人,搞科研搞得忘了身边人,到时候自己孙子怎么办。不过见面之后老人家倒是放下了这颗心,他看得出来,丁朗的确是一个能沉得下心搞研究的人,但与此同时,他也绝对不会忽视自己的家人、爱人。是一个好孩子啊!黄峥嵘心里感叹。丁朗和黄子卿呆到下午三四点就走了。在回去的路上,丁朗还在想梅干菜的事情。他压根不知道黄子卿喜欢吃梅干菜——倒是黄子卿清楚地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在想什么?”正在开车的黄痴汉见他沉默着不说话便开口问道。丁朗也没矫情,很直接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吃梅干菜,觉得挺对不起的。”“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对不起的——而且毕竟腌菜类的东西对身体不好嘛,现在我也很少吃了,偶尔吃一次而已,”黄子卿微笑着解释,“你没必要觉得抱歉的。”他是真没觉得委屈,丁朗是个科学家,搞科研的,脑袋里没必要记他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款式的衣服,又或者喜欢什么颜色、喜欢什么牌子之类的零碎事情。丁朗能记住他喜欢吃红烧鲫鱼、喜欢白衬衫配正装、喜欢黑白色、喜欢XX牌子的车子就已经很让他感动了。丁朗皱着眉没说话。一直到回到黄子卿的公寓,两人坐下来,他才开口:“我们现在是恋人,而且我认真地想跟你过一辈子的,不能你了解我的喜好,我却连你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剩下的话被黄痴汉堵在嘴里。一辈子这三个字从丁朗口中说出来的时候,黄子卿就被突如其来的幸福给砸蒙了。长长的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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