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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5 (第2/3页)
愿意跟他走,是因为那人在他对英语法语日语普通话毫无反应之后,又讲起了粤语。多亲切,多好听,是祝炎棠的家乡话。我是偷渡客,你能带我回香港?他呕吐完抹着生理性眼泪,这样问道,潦倒地靠在脏兮兮的墙角。因为太久未归,已经不太能把家乡话说好,祝炎棠问谢明夷的第一句话,还是用的英语,松垮的布鲁克林腔。当然,先在这边学成,然后回去安家,做大明星。谢明夷把他扶着,让他好好站直了,给他圈上围巾,冲他暖乎乎地笑。可能是药劲儿太足,磕得上头了,眼中谢明夷平淡无奇的脸上好像多了某种从不属于这人间的炫光,刺眼,仿佛致命。祝炎棠当即就觉得就算受骗,就算少一颗肾也没关系了。他坐在谢明夷的车上,闪闪发亮的曼哈顿上东区就在前方。那一刻祝炎棠感觉自己在飞。到后来,他的器官当然好好地保住了,他甚至离开了那个噩梦般的酒吧,那个充斥毒品酒精性骚扰的泥沼,连带着他为了存活而做的各项兼职一同远去。“都是贱活,不该你来做。”在纽约富人区住下后,他总听谢明夷这样讲。那人总是笑吟吟的,很欣赏地看着他的脸孔。也仅仅是看着他的脸孔。也正是从那个冬夜开始,祝炎棠作为谢氏大公子的“处女作”,和他经历过冷眼和热议,去过地下和天边。最初留在美国的那段时间,除了学习表演,祝炎棠这个高中辍学的、在百老汇争着演尸体混饭吃的悲惨家伙,还被谢明夷送去名校学习艺术史,研读莎士比亚。三四年光景瞬刹而过,祝炎棠带着种苦孩子的用功劲儿学成了,主演的话剧在百老汇早就成了没有空位的热场,比他大三岁的谢明夷也拿到商法两个学位,于是回国。再之后,在国内荧幕上扎根,从没台词的男七男八变成除了男一不演的正红牌儿,不过是谢氏全力一捧,时机一来,他也按计划抓住罢了。不过,当然,他们之间从未越界,祝炎棠当谢明夷为大哥,为知遇之恩,为他的公司卖命工作,对方也只是以经纪人自居,仿佛只把祝炎棠当作一个满意的作品。但他们确实有过快乐的时光。至少在祝炎棠看来。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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