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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3/3页)
,每个人都喜欢她。虽然她给人略显高傲的感觉,但是一旦看见她的笑容,人人都会觉得无比亲切,没有距离了。金玫就不一样了。虽然同在学习成绩要求不高的艺术班,但是她仍然好好学习。进了艺术班是因为从小学习音乐,家长认为靠着特长可以进更好的学校。总是戴着眼镜,扎着最朴素的马尾,校服穿得很规矩,写的卷子美观又整齐,作文总是被当做范文贴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周末的时候不用穿校服,她给人的印象就是穿着一件旧的深紫色外套和泛白的牛仔裤,脚上一双帆布鞋略微有一点脱胶,是模仿某大牌的山寨货。这样的两个人进了同样的大学,凑巧还在同一个班上。肖一茜开始是假装不认识金玫的。她那种亲和的性格也是挑人的,她自己的生活是闪闪发光,总是成为话题的中心,因此希望周围的人也都是话题人物,那种高中三年都没怎么说过话的陌生同班同学根本没有必要搞好关系。金玫则是高考失利了。戏剧学院虽然也是全国重点大学,但是按照她的成绩,完全可以进更好的顶尖学府,来到这里是她没想到的。所以从收到录取通知的时候开始,她就心情不佳。再来到了大学周围的人都跟高中的时候不一样了。不再穿校服了,女孩子打扮得青春活力花枝招展,男生也开始注重穿着品味,然而家境并不是十分好的金玫并没有那么多闲钱来装饰自己,加上本来就有点内敛的性格,不知不觉中跟同学的距离也越来越远。终于一次她跟室友因为小矛盾闹翻了,她狠下心要从宿舍里搬出去自己租房住,找房子的时候再次跟肖一茜“狭路相逢”了。因为清楚两个人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于是她拒绝了跟对方合租那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尽管各方面都十分符合她的要求。但是肖一茜却认为跟她成为室友实在再好不过,一来两个人在同一个班,课程安排大体一样,还可以互相提个醒答个到,二来金玫安静内敛,肯定很爱干净,也不会带陌生人进合租房。在肖一茜的死缠烂打之下,金玫终于还是答应了,略带着好奇答应的。这个人到底跟自己哪里不一样?她浑身好像是带着金光,让周围的人都成为她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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