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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3/3页)
国,最有面子的应酬,作陪的往往都是最美的女人,也是这个地方,最美的女人,叫做人妖。赶在眉头抬起之前,郑朗摁住她蠢蠢欲动的手,微笑罢头。女孩其实对他很有兴趣,但她懂行,知道郑朗是今晚应酬的大人物,花俏的眼睛眨了眨,很识相的去和别人碰杯。“郑……郑总……”翻译早喝高了,这会儿迷瞪眼,倒着,一股酒臭的往郑朗面前栽,“我跟你说,就zhei(这)帮孙子酒量贼……贼次,你等着哈,看我帮你把这帮瘪犊子全干倒,之后合同的事儿明天全就……就到位……”郑朗伸手截他:“靠你了。”挺器重的,他拍了拍人肩膀,“招呼点,我出去抽根烟。”“郑总,我……我办事……你……你就……就把心搁肚子里吧……”走到门口,郑朗回头,翻译早扑在刚才那个长波浪大腿上,嗷嗷待哺,又色相毕露地去叼女孩胸脯上放的一瓣橘。离开酒吧,郑朗避着人,找到整条街上最僻静的一条巷,在巷口,拆了一包烟。不是正经烟味,淡淡的,空气里飘起一缕焦糖巧克力的甜味,郑朗不爱抽烟,就像他不爱应酬,可需要的时候,他也抽,抽那种小牌,抽那种不像烟的烟。内啡肽一样的白烟,为喧闹长街加了一层朦胧的滤镜,郑朗用置身之外的眼睛,反而更容易捕捉到这座不夜之城的魅力。三十米开外,便利店口的垃圾箱前,也立着一个高个的女孩,支着胳膊夹烟的样子很老练,很风情,她穿很短的小裙子,那种走一步就要曝光的长度,可她丝毫不在意,有人来,她就热情的笑,人一走,她就凉凉地吸那根烟,吐长长圆圆的圈。她也是吧,郑朗想,哪怕扮得再漂亮,声音、骨架、手脚的大小假不了,这座城市太多装在女儿身里的男人。相比精心修饰过的“她们”,正朗更喜欢简单的人,比如说……眼睛在烟气中移左,那个烤鸡档前,留着妹妹头的女孩子。郑朗留意她有一会儿了,她的面容很干净,算不得多漂亮,但是很清秀,眼睛大而明亮,一侧的头发乖巧地别在耳后,露出窄小的脸蛋。宽带子绕过后颈,她在胸前捧了个打开的板子,卖那些月票似的泰国彩票,只要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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