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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3 (第2/3页)
间看不清了。那红底黄色的大字仿佛被阳光照得金亮,透过粉尘,仍旧闪出了明亮的光,刺得闫稑的眼睛有些酸疼。约好了一起上自习,闫稑早上过来的时候,连早餐都没有吃。林珏早上起来一直空着肚子,等到闫稑来了以后才一起吃早餐。暑假开始以后,闫稑几乎每天早上都会过来,等林珏帮忙把他姨父和姨母这天做的包子卖完,或者只是等着度过早班高峰期,一起吃了早餐以后去图书馆自习。姨母他们也早熟悉了这个外甥最近新交的好朋友,甚至还几次和林珏说,“第一次看到你和哪个同学走得这么近。”林珏起先听到以后,神情还会有些不自然,笑容也算不上从容。可是后来姨父私下感慨地说,“有个好朋友总是好的。看你以前独来独往,倒是有些担心。”林珏才回忆起自己以前过的那些日子,明明相隔时间不长,可他竟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了。有一天他们晚上从区图回来,林珏把这件事告诉闫稑,他也只是淡淡地微笑,什么也没多说。那样的心照不宣太多,彼时林珏没有说,这大概是世上最好的重生了。毕竟开学就是高三,林珏作为应考生,当然不好再找暑期工,并且得知自己要在年底去北京参加生物冬令营以后,他就更加不敢浪费时间了。和另一个优等生一起上自习,最大的好处就是有许多问题是可以一起探讨的。彼此解题和研究的思路多少有区别,就决定了在一起时思维更发散。林珏不得不承认,闫稑的确是一个非常适合一起学习的人,思维敏捷而严谨,哪怕是对他来说不在话下的问题,他也会认真地思考。林珏发现,闫稑是那种,不管他自己愿不愿意,不管他先前有多少顾虑,可一旦决定要做某件事,都会认认真真尽全力完成的人。闫稑从来都不敷衍。一向努力勤勉的林珏本来就喜欢这样的人,而现在的他,惟独喜欢的是这类人中特定的一个。从不定冠词,变成了定冠词——是aboy到theboy的转变。其实林珏并没有放弃利用假期赚取零用钱的打算——毕竟一旦谈恋爱,想不花钱真的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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