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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可每当别人如此奉承的时候,特别是当一群大学同学在聚会上高叫着“小玉她好在一直都没来同学会,她要是见了现在的你,那还不后悔死当年没抓紧点”的时候,程启也就只能苦笑。对于他的前女友来说,其实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因为如果是换成和肖昊以外的人在一起,如果没有被肖昊一顿血虐,程启知道自己大概是一辈子都没有办法觉醒这种逆天的超能力的。他确实曾爱过那个叫小玉的女孩。但如果真的和她结婚了,三十出头的程启,可能也就混到一个大公司里当个基层技术员就心满意足,挣一份说的过去勉强能养家糊口的工资,上班时泡杯茶慢慢干活,下班后就抱着引以为傲的儿子出门散散步,不会再有什么别的追求。而嫁给自己的女人,也许会觉得平凡的幸福也还不错,单是更多可能是觉得瞎了眼嫁了没本事的老公而整日抱怨吧。程启并不会觉得被老婆念叨几句有什么关系——难道还因为这点小事离婚不成?就继续被嫌弃着过到老也不错啊。总归野心和奋斗是留给那些打了鸡血的人的,并不适合向来与世无争的程启。直至遇到肖昊后,程启才发现,自己原来也能挖掘出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觉醒过的人格。他终于再也无法心安理得地过着“顺其自然”的平庸日子。肖昊的每一个眼神,每一句抱怨,不知道哪一天就会踩空的危机感,还有像梁煜那种神一样的对手,鞭策着他不断成长。七年的时间,体内所有的细胞都更新了一遍,他也终于一步一步从当年的笨蛋,脱胎换骨成了现在的模样。难吗?难啊。无数迷茫辗的白昼黑夜,怎么能熬到今天的有时想想简直就是个奇迹。如果再来一次,程启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撑得住,而一想到这一切的努力可能到头来对肖昊来说屁都不算,他就会真的觉得非常的难过和无助。这个世界上,就只有肖昊,能让他身体里缓慢流淌的血液全部都沸腾起来。就只有肖昊,他一点点都不愿意放弃,非要倾尽全力、寸土必争。他认定了那个人是他此生的真命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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