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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1/3页)
。一颗火热跳动的心。莫轻歌知道,世界上最爱THESUNSHONE的人不是他这个创办者,也不是那些高层,而是史密斯。史密斯不是对公司贡献最多的一个,但他是为公司付出最多的一个。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绞尽脑汁地去想最佳方案……多少次那间办公室里的灯亮了一个通宵,又有多少次看见那个高大的家伙,带着硕大无比的黑眼圈向自己迷茫地打招呼。并且,莫轻歌还知道史密斯几乎把自己当做了信仰。很好笑?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成为了一个拥有光明的人的信仰。但事实就是这么的无理取闹。尽管莫轻歌想起来也很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这样。莫轻歌伪装的目标只是,仅仅是隐瞒住自己一些不需要在人前出现的东西而已。从来没有哪个时候有过要成为别人的信仰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太不可思议了,尤其对他来说更是如此。莫轻歌抬头,望向史密斯匆匆前往的那个方向,如今已找不到那高大的背影了。脑中火花一现,那方向,似乎就是昨天电视里提到过的THESUNSHONE的拍卖现场!!皱眉,莫非史密斯是想要去拍下这座公司?诚然,在外界不明真相的人眼里,这座公司就是一个香饽饽。因为母亲,所以莫轻歌在成立这家公司的时候就立下了一份遗嘱。如果他死了,他所持股份将会全部以拍卖的形式给卖出去,所得的钱将会全部拿来,在一些发展中或是落后国家修建学校和医院。就算莫轻歌有孩子,除了基本的抚养金之外,这公司的股份,孩子也是一点儿也捞不着。在莫轻歌的眼里,母亲才是全部。至于后代子嗣,抱歉,从来不在他的计划之内。这,大概是他为数不多的善良之一了吧。因为他知道,他不具备拥有孩子的基本条件。回到公司股份的问题上来。莫轻歌是最大的股东,拥有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市场上面的散股大概有百分之九。公司的核心团队除开莫轻歌自己一共有六人,每人持股份大约在百分之四左右,其余的百分之二是赠给了一家医院。史密斯手上有着百分之五的股票。如果史密斯把手上的股份全部卖掉,那么他这余生是绝对衣食无忧了。可是……莫轻歌叹了口气,那个人可不会这样啊。不知怎的,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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