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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1/3页)
的手段不缺,难得的又通情达理,众人都心甘情愿的服服帖帖。小七没多花心思去记这些。之前记得清清楚楚的,说没还不就没了。小七做的是厨房的杂工,之前那个杂工好像是赚够了老婆本回乡去了。以前小七虽未及弱冠,却早习惯了在头上挽个髻,插根银钗,剩下的都披着,好看是好看,可在厨房干活,总得防着火星子。如今把那头比多数男子长的头发都紧紧的裹进头巾里,连朴素的木钗子也不再用,倒更像个杂工了。至少再不会被人看出出身来。这活说难也不难,厨房里就一个厨娘一个小丫头,春晴平日里给厨娘劈柴、烧火、挑水,忙起来与小丫头一道打个下手切点菜洗洗碗。客栈的饭菜不如酒楼,没那么多忙的时候。客栈的饭菜不如酒楼,没那么多忙的时候。再有就是晚上倒潲水。实则这本不是小七的活,他只需等着拉潲水的老大爷来,给他开门便是,可小七看那大爷一大把年纪,怎么也放不下脸站着看。这些都难不倒小七,唯一麻烦的是,早上天还没亮,他就得起来打满厨房的两个大水缸,一客栈的人一天的吃喝用水都在那缸里了,足足到胸口高。小七力气不大,每天早上更得起得早早的,半桶半桶的提了去。第一天手上出了血泡,第二天裹了布巾子照样上,第三天布巾子沁出血来依旧不管,半个月过去,手上结了层薄茧,一次两满桶的提了。其实第三天就有人帮忙来了,是个跑堂引客的小二。这人叫做路小三,熟客都不叫他小二,直接叫名儿。这是小七在这里记住的第一个名字。路小三头脑灵活干活麻利,就是稍显油嘴滑舌了一点,心肠倒还不坏。那日早上给客人打洗脸水,遇见小七那手缠的样儿,又看了看桶里装的可怜巴巴的半桶水,打第三天就自己跑来帮忙了。“掌柜的叫人,管他有你事没你事,跑快点过去总是对的。”路小三挤眉弄眼的教着小七这里的生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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