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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3页)
r>走出大门,走到人行道上。然后我跑了起来。***河水呈现出一种浑浊的、脏兮兮的棕色。我很想念西弗吉尼亚州的一点,就是那里的河流:干净、清凉的河流,流得很湍急。少了些许文明气质,多了几分荒野的感觉。我把亚蒙的手机放在一块石头上。我不想看时间,也不想收到别人的电话和短信。我只想在这里傻坐着,直到被饿死、冻死、被熊吃掉。但我真的不想被熊吃掉。我抽了抽鼻子。用亚蒙的身体哭感觉很怪。用他的身体移动、呼吸费的工夫都比我原来的要大。他的身体没有我的那么容易弯曲折叠。用他的眼睛哭,比用我自己的哭要疼——也许是因为他的眼睛还不习惯眼泪。太阳快落山了。河边一个慢跑的人在橘色的夕照中穿行。我想到旧金山,想到我那会儿自以为能照顾好亚蒙,哪怕只是一个周末——这想法多么可笑啊。一直以来都是他在被迫照顾着我,一直哪天——很可能就是今天了——他觉得自己管不了我了,把我赶出家门为止。去年的一个晚上,他要我给他唱歌。他那晚忙得不行,整个人心烦意乱的。所以我就一直想少给他添点乱,于是看见他停下了手头的活——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活,大概是回复工作上的电子邮件吧——问我“你愿意给我唱首歌吗?”的时候,就很吃惊。我喜欢模仿歌手——一般是模仿布鲁斯·斯普林斯汀还有“信念②”乐队的一个歌手——但一般不会认真唱。我刚开始是想唱几个“老板”的曲段,但亚蒙叫停了。“用你本来的声音唱,”他说,“唱好听点的曲子。”注②:BruceSprinsteen和Creed乐队,下文的“老板”(Boss)是BruceSpringsteen的绰号。我就唱了一首我少年时代很喜欢的歌——那种怪怪的、又很悠扬的伤感情歌,歌词也是堆砌辞藻、愁肠寸断的类型,但旋律很动听。唱完之后,我被吻了一下,心想:哇,我何德何能得到这个吻?然后他躺在沙发上,和我依偎在一起,睡着了。金士喵跳到他头上蜷成一团都没能把他弄醒。我经常不能理解亚蒙的想法,也就不知道怎么给他他想要的东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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