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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1 (第3/3页)
……咦,不对,年龄怎么回事?邵歌这模样该有十岁了,于歌十岁生了他勉强说得过去,但如果主人三年前去接他的时候邵歌已经七岁,早该记事了,又怎么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叫主人爹爹?瞧他的模样,根本是毫无怀疑地认为主人才是他的亲爹啊!莫非……真的是……男男生子?皮皮举爪发誓它之前只是说笑的啊!邵羽觉得他和自家灵宠之间的代沟扩大了。随口说了几句而已,为什么整只猫都僵硬了?或许是被迫嫁虎的后遗症吧。这一路异常顺利,除了山里常见的野兽之外没有遇见什么困难,途中白旗猎了一头野猪,众人纷纷上阵烤肉,手艺参差不齐,成品中最好吃的竟然是小于歌的!对此,邵羽异常欣慰。我的恋(厨)人(师)要回来了赶到昏晓城的时候,已经是五日后了。恰是黄昏。城市的一半,被日光照耀,浸染在一片金黄之中,另一半则隐在山峰的阴影之中,诡谲莫名。----------------------------与此文无关的、上章预告过的脑洞:我穿越了。我很淡定,因为我知道,这是个书里的世界,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起名废中的战斗废。看似无聊的信息,只要懂得应用,却会成为最大的金手指。我摆了个摊,开始算命。第一个来测算的人,叫萧狩。不等他说出他的烦恼,我就胸有成竹地压低声音开口了:“你是否发现自己并不爱女人,而是恋慕那些英武强悍的男人?”萧狩瞠目。他邀请我去茶楼小坐,和我畅谈半日,良久后我谢绝了他的重金,取了一锭银子便飘然离开了。忘了说,这里是个架空的古代世界,异性恋是主流,人类只有一个国家,名为“庆”,我摆摊的地方就在庆国都城。☆、第124章青年(二更)这个城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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