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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1/3页)
他那么的爱他,可他只给了他无边的孤独,无边的寂寞。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望着前方,兴致勃勃的开始了新一天的等待。院内一片寂寥空旷,只有何殿英的哭声在单调的回荡。从此以后,何殿英住在了新公馆。他的生活起居有了规律,上午出门办公事,傍晚除非有了大应酬,否则一定早早回来。进门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余至瑶亲一亲,抱一抱。入夜之前的余至瑶常是特别恐慌,总想找个角落躲藏起来;所以何殿英的寻找几乎带了游戏色彩——他知道余至瑶现在已经不懂得如何玩笑,可是他装作对方懂得的样子,蹑手蹑脚的走近之后忽然扑上去,很高兴的哈哈大笑:“二爷!让我逮住你了吧?”他如今在余至瑶面前,总是欢天喜地的笑。他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自己的运气一直不坏,只要心里不放弃,那就总有一天会把余至瑶唤醒。三月的一天下午,他高高兴兴的回了来。这时余至瑶还坐在楼前台阶上发呆。他走到后方蹲下去,向前扑上对方的后背。他知道余至瑶徒有其表,没什么力气,所以很小心的控制着力道,只是做个姿势而已:“二爷,今天有个好消息,你的通缉令已经被撤掉了!”他心里只有一分得意,可是语气中故意带出十分:“兄弟有点本事吧?”说完这话,他发现余至瑶坐得很稳当,就放心大胆的把下巴抵上对方肩膀:“二爷,快点夸我两句!”余至瑶是个肩宽背阔的身架子,何殿英趴得很舒服很惬意。嘴唇凑到余至瑶耳边,他拿腔捏调,高一声低一声的胡说乱问:“二爷,今天小薄荷来没来?”他当余至瑶是座坚实的依靠,开始百无聊赖的左右摇晃:“二爷哎!贼来偷你的钱啦!”说完这话,他忽然感觉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回忆起往昔岁月,他记得自己在十三四岁之时,就经常这样趴上余至瑶的后背胡闹。余至瑶那时候已经发育出了高大身坯,而他营养不足,还是个又白又瘦的小崽子。余至瑶轻而易举的就能把他背起来抱起来,他当时感觉很幸福,因为是个孤儿,从来没有人背过他抱过他。抬手摸上余至瑶的脑袋,他又有了话说:“好这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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