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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6 (第2/3页)
说:“就这样,都过去了,告诉他也没什么,这句话别写进书里去。”回来以后,他在磁器口找了份工作,原因是每天可以听听陶笛吹出的乐曲,周末就去北城天街看林泽,终于有一天看到他了。第二天,林泽的jack’d又上线了。他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又重新注册了个号,和林泽重新认识了,在那一刻,他觉得他们重新开始了,或许他能够用这个弘的号,再次慢慢走进对方的生活,来一次他们还来不及谈,就被提前中断的恋爱。先前的恋爱已经变得一团糟,就像个捏到一半被捏坏了的破陶器,没法再去修补。如果可能,他希望他们俩都彻底忘了对方,记忆清空,一切从头再来。当天他说了很多,却大部分都不能写下来,我听着听着想,亏大了,早知道应该拿他当主角,走他的视角路线,塑造一个像赵遥远那样敏感文艺的流浪青年……可惜三十万字已经几乎全写完了,重新返工大修我要蛋疼死,只好作罢。他是个不会或者说不太喜欢直白地表达自己内心的人,大部分都是琐事,我们一直聊,直到北城天街再次亮起灿烂的灯火。猪熊下班来了,我让他买个团购,待会等林泽回来了一起吃,猪熊听到我们在聊他听过的东西,便把新买的耳机塞在耳朵里,和四只敲锣打鼓的老虎一起晃来晃去,听不知道什么奇怪的节目。“那天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我哭了。”他说。“他也哭了。”我说。他指指衬衣胸口的口袋,说:“我把手机放在这个位置……一边哭一边感觉他在想我,他反复打电话,我站在江边哭,觉得重庆真好,这是我的第二故乡,景色很美,是……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是一种……”我:“一个你所爱的城市,在这里有你所爱的人,它是你的归宿。”他说:“对,就是这个意思。”我:“壮哉我大山城!”他第一次碰上我这种会突然精分的人,当场被我吓了一跳。“你经常这样吗?”他的表情完全就是一个生动的(=_=)。我诚恳地说:“继续说,刚才那种抽风行为请无视。”他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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