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总是在逆袭(快穿)_分卷阅读1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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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6 (第2/3页)

,刘朗便带着白缎去了京城郊外的跑马场。

因为这次聚会要带一个陌生人参加,刘朗提前向自己的朋友们通了气,聚会地点也刻意避开了那些乱糟糟的场合。虽然刘朗的朋友们并未拒绝他介绍白缎的提议,但实际上,他们对于这个小他们五六岁乃至更多的小男孩却没有太大的兴趣。毕竟三年一代沟,这些京城的玩咖们并不觉得,他们能够和这个小弟弟玩到一起去。

不过,这种漠不关心的冷淡情绪在他们看到跟在刘朗身后的白缎时却骤然一改,原因无他,纯粹是看脸——就算玩不到一起去,能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小男孩跟在身边,最起码也很是赏心悦目。

所幸人以群分,刘朗的朋友们虽然喜欢玩闹了些,本性却并不坏,倒是也没有人打什么坏主意,否则刘朗也不可能将白缎带到他们面前,介绍他们认识。

面对陌生人,白缎一贯都是沉默的,而刘朗知道他的性子,也没有强迫他与众人交谈,打算先带他玩一会儿,等到众人熟悉一些后在帮他打探“郑旭”的消息。

熟门熟路得穿戴好护具,刘朗稍稍叮嘱白缎一番后便率先跑去马棚选马,而白缎则因为第一次骑马,被留在了后面,一边被马场的工作人员教导如何穿戴护具,一边听取跑马时需要注意的各类安全事项。

虽然没有骑过马,但白缎对于这项运动却并不怎么感兴趣,他漫不经心地将护具套在自己身上,微微有点走神,突然,肩膀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

白缎愣了愣,扭头看去,随即动作猛然一顿,整个人都愣在了当场。

来人看着白缎这幅震惊的模样,轻轻一笑:“怎么?认不出我来了?”

“……哥、哥哥?”白缎瞪大了眼睛,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突兀地见到自己想念了四年的人,一时间只觉得如坠梦中,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嗯,是我。”白旭弯起眼眸,抬手刮了刮白缎的鼻尖。

白缎下意识抬起手,握住白旭的手腕,用力攥了攥,发现手中的触感极为真实后这才恍然大悟——哥哥真得站到了他的面前,这一切并不是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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