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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我就不做这种事了。两个人在一起,总归需要一个人做家务。还不仅仅是做饭洗衣服。电器坏了,门坏了,或者是其他的家庭琐事,搬东西啦,采购啦,这些,我不是没有做过,很少做。我对身体健康和安危看得很重。老娘和新民也一个劲地提醒我,有什么事,喊他们做好了,千万不要自己逞强。也不要喊外面的人帮忙,我看不到,万一碰到了坏人,我很吃亏的。那么,我大概,也成不了参天大树了。老娘操心我的终身大事是有理由的。她,如果我不出意外的话,总会比我先去,那么到时候,谁来照顾她的宝贝儿子?而新民哥,有他自己的家庭。工作,老婆,孩子,朋友,不可能随叫随到,尽管他是这么承诺的。只是还有谁,会像老娘和新民哥那么可靠呢?那么,我还是需要依靠别人的了。翻来覆去地想,想得我都头炸了,脾气一天大过一天。我还算有理智,工作的时候不会迁怒,不过我的同事们有点儿被殃及,最倒霉的,就是始作俑者,欧鹏了。但是欧鹏,并不是很敏感的人,他只觉得我有点儿喜怒无常,名堂稍微有点儿多了些。他高兴,就顺着我,不高兴,就不露面。而这,更让我烦躁。总觉得,他并不那么在乎我。天热了,他给我买了T恤,粉红色的,同事们都说好好看,说衬得我面色漂亮极了。我虽然不知道粉红色是什么颜色,却也知道,这种颜色,一般是女孩子穿。“no,no,no,”阿标说,“骚包的男人也会穿呢。”我很骚包吗?说不清楚。不过我这人,无所谓,更何况,上班的时候还要穿外套呢,反正别人也看不到,就当,专门穿给欧鹏看好了。第14章14脸上长疙瘩了。天热的缘故,还有心急上火的缘故。上火的原因,说不出来,也许还是因为欧鹏吧。说老实话,这家伙,成了我的心病。床笫之欢,变得频繁而火爆,好几次,我都要发脾气。不喜欢他老是打我屁股的主意,又舍不得把这家伙驱逐出我的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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