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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3 (第2/3页)
板,就连他推开的房门,坐过的椅子,弹奏过的琴,沾过双唇的酒杯,她都羡慕!因为,他触碰过……所有他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是死物还是活人,那皆是与他有缘。而她自己那晚偷窥的尊容,也不知道多少年修来的缘分!她不甘心缘分如朝露般就此消溶,她要找到他,用尽手段逼他现身!若是向外人透露黑衣人的行踪,定是大忌,那黑衣人极有可能会杀了她!但是叶婉珍不在乎,她只在乎自己连当个仇家的资格都没有。叶婉珍心里清楚,她只是个一芥草民,微小的如同蚂蚁。她没有强大的家世背景,也没有异术仙方,更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凭什么和他并肩站在一起?只怕连对方的衣角都碰不到!都说痴迷沉醉一个人,要么得到他,要么毁了他。但是,你若连俯身下跪的机会都没有,如天地之隔那么遥远,又该怎么办?那只有想办法让其厌恶,嫌弃,痛恨……总之,要比形同陌路强!无论再难看再狼狈不堪的方式,只要两个人在生命中有过那么一点点交集,就足矣!有些人的爱,就是这么贱到骨头里!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杨小迷,可是她很快又自我否定了。同类是很了解同类的,那杨小迷是个左右逢源,心眼比莲藕还多的家伙,他根本不可能把她的事当成正事。若是万一杨小迷感了兴趣,也找到了那黑衣人,他定会和黑衣人单独交好,而将她叶婉珍抛到九霄云外!所以她就想到了司徒瑾。司徒瑾在青阳镇是有名的热血青年,性格梗直,脾气豪爽,定不会做些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之事,若是他答应查案,定会全力以赴,而且也不会将她叶婉珍置之脑后。可是叶婉珍没想到,司徒瑾竟一点也不敢兴趣,这让叶婉珍很不爽。叶婉珍端着茶碗悄悄打量司徒瑾,只见他低头坐在案桌前,正翻看什么,手指修长有力可见骨脉,从这个角度看上去,他鼻梁高挺,睫毛浓密,浅麦色的肌肤如丝绸般细腻,一身皮甲制成的刚硬的战袍,肩膀上垂落几络柔软的碎长发,英俊中又透露着几分不羁。☆、六十九即使隔着老远,司徒瑾坐那里仍透着一股高大威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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