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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2 (第3/3页)
以我才会不慎将她认作男人。她身材高挑,约摸有个一米七左右,头发剪得只到颈部,末梢反翘着,显得飞扬跋扈,身穿卡其色休闲装,裤脚收到罗马风格的漆皮短靴里,腰部随意系了条皮带,很是大方。“一杯浓缩咖啡,谢谢。”递上的单子她看都没看一眼,就对服务生干脆利落地说。我看着她这副雷厉风行的样子,无奈地苦笑着揉了揉被她捏红的胳膊,暗自叹了口气。她察觉到了,咦了一声:“红了。”……废话!!“你力气实在太大。”我尽量好涵养地朝她笑了笑,“不过没事儿,一会儿就能消掉的。”“啧,真对不起啊。”她摸了摸头,“我拎沙袋跑马拉松,拎习惯了。”“……”“哎。你怎么啦?傻了?”她拿手在我眼前晃了两下。我连忙把自己扭曲的表情调整过来,清了清嗓子:“没,没什么,只是在想你是干什么的……”“哦。我啊。”她靠在椅背上,随意道,“我特警部队的。”“……”我一听这话,刚喝到嘴里的咖啡差点给结结实实喷了出来——雷子?还是特种雷子?原子弹?要知道我由于以前的一些经历,对雷子一直没啥好感。再加上她曾经杀害了我的爱犬,我更是跟她没什么好啰嗦的。一直都心不在焉随口应付着和她聊天。我不知道她是特别迟钝呢,还是特别迟钝呢,还是特别迟钝。总之我觉得我已经在保持礼貌的范围内,把我的不耐烦表现的相当明显了,可她还是拖着我孜孜不倦地聊天,大有相见恨晚之感,搞得我相当无奈。我瞥了瞥墙壁上的钟,现在快到晚上十一点了,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房间里那个男人不知道在干些什么,是已经睡了,还是在看电视呢?我愈发烦躁,最后终于忍不住打断了梁舒榕的“论金毛和拉布拉多哪个品种更聪明”的阔论,维持着快挂不住的笑容:“梁小姐,我觉得你说的很对,金毛的确十分的聪明,可是我真的不需要你赔我一条金毛,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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