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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看,魏临泽的书种类很杂,什么类型的都有涉及。Josh抽了本下来,看了眼书桌,最后回了客厅,窝在客厅里看了起来。。故事性比较强的容易看得下去,顺着情节看下去,不知不觉就忘了自己身处何地。Josh反应过来自己是Josh而不是宋钢李光头的时候,已经看了厚厚的一沓书页。魏临泽爱在空白的地方写批注。“宋凡平真完美啊,人格魅力。”“宋钢性格真好。”“李光头性格真差。”“李光头和宋钢,两个人争什么林红啊,在一起得了。”“读者大多都对书中点到为止的感情提示不餍足,这才促成了许多文学衍生物的发展,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爱看重写经典的原因之一。所以,如果有李光头和宋钢的同人文我一定看。”Josh咧着嘴笑,能一本正经从文学史的角度给自己看同人文找借口的人也就魏临泽了。他打开手机搜了搜,别说,还真有同人文,也不知道他看没看。还以为大学老师的批注都得是“运用某某手法”、“是近现代主义的经典之作”这样儿的呢。他找了支笔,在一边写:红袖章就像是钢刺。在杀人不用负责的年代。还没来得及放下笔,魏临泽就开了门,一眼就看见Josh正拿着笔在书上写字。他不慌不忙地换了鞋,走到沙发边上看了一眼,Josh不大好意思地撂了笔,嘟囔:“你说让我去屋里找书看的。”正打算合上书,魏临泽用手挡了一下。然后蹲在桌子边上,拿笔在Josh的批注旁边补了几个字:套在磨平的白牙上的。Josh连起来念:红袖章就像是套在磨平的白牙上的钢刺。“你以后在书上写批注换个颜色的笔,把我们写的区别一下。”魏临泽说完之后又看了看书上的字,“其实也不用,我们的字儿不一样。”Josh走神了,一直盯着魏临泽握笔的手。一看就是读书人的手,中指内侧有一个小茧子,是拿笔写字儿写多了留下的,骨节分明,拿着笔的时候尤其好看。“你写的比我好看。”魏临泽又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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