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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3/3页)
>“我不想祝福你。”迟远轻声说,随后上了车,扬长而去。那一天,迟远并不知道,阮朝暮站在门口,对着他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就像阮朝暮更不会想到,坐在车上的迟远默默在心里说的话是:“我会回来的,阮朝暮,我发誓。”第十三章林喻搬进来的第一天,就让佣人收走了所有和迟远有关的痕迹。他记性很好,记得十年前阮朝暮的一切习惯,所有不属于记忆的东西,都被他统统扔掉。一些迟远常用的下午茶器皿,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牌子,好像是迟远从哪个小店淘来的手工制品,骨瓷烧制,釉色均匀,设计的是卡通样式,一只狮子杯,一只兔子杯。兔子杯被笨手笨脚的佣人打破了,阮朝暮把碎片拾进垃圾桶里,突然想起那是迟远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在隔壁街一个很文艺的手工店里买的,据说是店主自己做的。十八岁的迟远笑着举起杯子,他那时候还没长开,才刚到阮朝暮的下巴,巴掌大的脸,下巴尖尖的,只有眼睛很大,水灵灵的,跟手里的杯子一样可爱:“阮先生,我在隔壁买的杯子,很好看,我们可以用来喝你说的那个红茶。”小孩子刚住进来,怯生生的,很多东西都不懂,可是又不想露怯,所以在阮朝暮面前拼命表现,只可惜好像表现的不太对地方。阮朝暮啼笑皆非地摸了摸他的头:“嗯,很好看。”林喻抱着纸箱从楼上下来,看见阮朝暮在对着垃圾桶发呆:“干什么呢,舍不得就赶快去追回来。”阮朝暮恍惚间回过神来,抬头笑道:“怎么会。”林喻抿嘴看着他,并不吭声。家里变的东西比林喻想象的要多的多,到处都是属于两个人生活的痕迹。盥洗室里只余下一半的洗漱用品,泾渭分明的摆在另一边,空荡荡的地方突兀的显示着这里曾经居住的另一个人。阮朝暮的卧室里,那些一看就属于迟远的小玩意儿被林喻统统扔进袋子里,可佣人们却告诉他,里面有一些是阮先生的。呵,他从来不知道,三十岁的阮朝暮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会被四十岁的他当做宝一样散落在家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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