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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就想亲亲摸摸舔舔,想更加接近的感觉是那样强烈,几乎要冲破他的胸膛,冲破他的身体,让他向全世界宣布,林景是他最喜欢的……但是,到底林景是他最喜欢的什么,他却没有仔细地去想。也许就是像小时候得到玩具的时候的那种心情,把玩具拿在手里爱不释手,不玩坏了绝不罢手。不过,随着年龄增大,他已经很多年再没有这种感觉了。于是遇到居然让他有这种喜欢到激动得身体颤动的林景,他觉得那是多幸运呀。而且林景是不会让人失望的人,这个人每天就只在乎学习,其他的时间就是和他在一起,干净清透地不像是真人。第二天早上起来,林景发烧彻底好了,他端了热水擦了擦身,换了一身衣服,精神就清爽了。医生开的药没有吃完的他也不吃了。而昨晚上和陈曦睡在一张床上,他对于陈曦不断下床的事情也没有了印象,对陈曦对他的帮助,他是万分感谢的。当天中午,他就说要请陈曦吃饭。陈曦走在他身边,笑道,“你要请我吃什么。”“面条吧!你不是挺喜欢吃面条。”林景答道。陈曦每天早上都是吃面条的,但是要说是喜欢上可真算不上,不过林景说要请他吃,这个面子一定要给,一定要高高兴兴地去吃。两人出了校门左拐,再走三四分钟就到了一家专门卖宜宾面条的店子。那时候面条还很便宜,一块钱一两,一块五二两,两块钱三两。一个男生三两面条尽够了,林景要了清水面一两,陈曦要了三两牛肉笋子面。“你尝尝这个牛肉嘛,很好吃的。”陈曦把一块牛肉放进林景碗里,要他吃。“我不喜欢吃肉。”林景苦着脸,但还是把那牛肉吃了。“不吃肉长不高,你真想一直做矮个子吗?”陈曦道。林景鼻子皱了起来,他怎么会想做矮个子呢,但就是吃不下肉呀。“你每天吃一点肉,以后就会慢慢习惯了,你读书就那么用功,吃东西怎么就一点不知道要吃苦耐劳呢。”陈曦继续教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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