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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2 (第3/3页)
衣领。纽扣粒粒崩脱而下,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两口气,就觉着胸臆之间壅塞的难过。他生气,快要活活气死了!新生活沈子淳的住处,是在一处僻静的公寓里。公寓很不错,是一座有花有木的大院落,里外好几进,是座一点一点扩建起来的繁复建筑。先前,这里因为房租太贵,所以只租给偶来北平的高官——也就是汉奸们,现在汉奸作鸟兽散,新入的中央大员们自能接收到洋楼大屋居住,也绝不会来租住公寓,所以这处公寓高不成低不就,竟是一时空落下来。沈子淳初来北平落脚,便在此处租住了三间房屋。千辛万苦的把沈嘉礼父子搬运过来,他虽然是个身强力壮的大小伙子,可也累的倚靠门框喘了半天粗气。待到气息平缓了,他一抹头上的汗,走进卧室,手脚很麻利的铺展洁净床单,又从桌上茶盘中提起茶壶,倒了一杯半冷不热的龙井,双手捧着出去送到了沈嘉礼面前:“三叔,喝口茶,先歇一歇。”沈嘉礼接过茶杯,一颗心就在胸腔里砰砰乱跳,不知是因为疲惫,还是因为紧张。没滋没味的喝了一口,他环顾左右,就见自己此刻身在一间整洁的小厅中,两边都开了房门。沈子淳看他并不说话,只是打量四周,便略觉惭愧的笑道:“三叔,我这里可没有大哥哥家宽敞,不过……也够住了。”沈嘉礼看了他一眼,见他说这话时,脸上含羞带笑的,隐约还残留着一点五年前的青涩与稚气,心中便是一酸,同时又觉着恍惚——他其实还没有做好离开沈子靖的打算,是糊里糊涂便被沈子淳背出来的。诚然,他喜欢沈子淳,愿意和沈子淳在一起,可话说回来,自己,加上自己这个能吃能喝能淘气的儿子,可是并不讨人爱的。自惭形秽的低下头,他对着茶杯也是微笑:“这屋子很宽敞,的确够住。”沈子期完全不能领会大人们的谈话。他很紧张的抱住爸爸的大腿,眨巴着眼睛一声不吭。沈子淳有心和沈嘉礼叙一叙别后故事,然而转念一想,知道三叔这几年生活凄惨,自己似乎不该去戳人疮疤;于是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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