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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第3/3页)
得哭着摇头,一边抹眼泪,一边紧紧地捏着书本。有人猜测:或许是因为书卖不出去,这孩子害怕被赶走,所以太伤心了。于是大家便好心地买起书来,也有那些不识字的大婶大妈,说是买回去送给孙儿,于是等外出的老板回来,一见书卖得不错,觉得迟关长得一脸福气,似能招财,便兴高采烈地给他涨了薪酬,好吃好喝将人供了起来。迟关学着晒书,卖书,闲得无事便跟着店老板学写对联,写寿贴,以前不肯好好学习的东西,现在倒是肯认真学了,却也不知学来到底还能有什么用。以前父亲希望自己走仕途,不再经商,可自己没能如家人所愿,如今再想回去也不可能了。他早该是个死人,就算不是死人,被太子一党利用完,估计也活不了多久。四弦城他是回不去了,仕途自然也就断了。迟关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没事做就看看书,写写字,这是他以前根本不敢想的,现在却发现了其中的妙处。沉在书中时可以忘却现实的很多事,其效果倒是有点醉酒浇愁的意思了。时间飞逝,盛夏就这么过去了。转眼入秋,又入了冬。大雪飘起来的时候,迟关用赚来的钱买了被褥、一节风干的腊肉和一双厚底靴子。他穿着蒙卿给他买的夏天穿不了的衣服,将店里最后一点对联卖光,提着腊肉坐着驴车回村子里。村子里一个卖货郎,每天都会赶着驴车进镇,傍晚回家。迟关总坐他的驴车,来来回回,两人便成了朋友。接近年关,镇子里的店门都关门了,书店也早早歇业,迟关这些日子不用再去做工,他的对联已经写得很好了,虽然他只负责写,出对联的人是老板,但他清秀的字很受大家喜欢。他在村口下车,步行回了院子。先将腊肉放进厨房,再去屋里生火,将外套脱掉,拍掉雪挂在门后,随后将门窗打开,给屋子透透气。他挽起袖子,将头发扎起来——他已经很会扎头发了,再也不是刚开始时候那样乱七八糟。他去厨房烧上水,瘦小单薄的肩膀这些日子因为担水而慢慢变得可靠起来——一开始他担水的时候还会将水桶打翻,往往来回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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