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读者勾搭大神写手的成功方法_分卷阅读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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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 (第3/3页)

br>“求萌妹!求御姐!求正太!求帅比!求合体!”

………………

时邵就觉得这画风有点不对,想当年他上学的时候社团招新虽然竞争激烈,但绝没有达到这种为了招新连脸都不要的地步,他们对于节操什么的已经完全不在意了吧,这种突破人类羞耻底线的口号到底是怎样才能若无其事喊得出来啊喂!

时邵真是对这帮学生无话可说。

我果然,已经开始老了吗?

自觉已经和年青一代出现代沟的十三少深沉地想到。

时邵多走了几步,一转过头,就在一个人潮涌动的摊位上看见了白小呆。

他不由得脚步顿了一顿。

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白小呆了,这个蠢萌自从开始写文之后简直比超人还忙,见一面非常不容易,而在网上又渐渐不怎么回他的消息了。

时邵估摸着可能因为他在写文这方面苦手了。

或许,还有点因为有偶像帮忙还做得一团糟的羞愧?

唔,有点可爱对不对。

不得不说,虽然不知道该怎么让他恢复起来,但这么一想还是觉得挺萌的。

不过这么久没见着他家小兔子了,说实话还怪想的。

时邵仔细看,发现他家小兔子基因突变,成了只小猫。

白小呆头上顶着大大的白□□耳朵,那毛茸茸的触感让人看着就很想去伸手摸一下,他的脸尚且带点婴儿肥,白嫩嫩肉嘟嘟的。因为摘了高度数的眼镜,许是有些看不清,眼睛都带着茫然无

措的水润。他在人流的拥挤下呆呆地艰难站着,手都不知道要往哪放。

时邵静静看了许久,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走到离白小呆不过三五米的地方了,他止住了脚步,就站在人群外围既不走近也不后退。

后面有人不断从他身边经过,他眼睛都不眨一下,只看着那只呆萌软嫩的猫。

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的那个人。

然后他看见白小呆转过了头,看见了他,然后迟疑着抬起手,毛茸茸的爪子弯了弯,上面还有以假乱真的粉嫩的小肉垫。

时邵当时心里就像被这只爪子挠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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