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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3/3页)
附上一套衣服和一瓶药水,把德思礼家的那套破烂丢掉吧!还有。我想你头上的伤疤也许会引起骚动,所以为了不使你显得过于显眼,可以在头上绑一根发带之类的东西。我想你一定不想被人们想参观珍稀动物一样围观,对吗?瓶子里装的是明目剂,喝下去,摘掉眼镜,如果让那个丑陋的东西挡住这世界上最美丽的翡翠,梅林都会谴责我的。莫延”陋居莫延把刚刚读完的书插进架子里,揉了揉眼睛,往门外一瞥,才发觉夜幕已经降临了。这一个月来,他都是整天整天地泡在丽痕书店里,以平均十五分钟一本的速度背书——前世的时候莫延的记忆力就很不错,今生更是从小就开始锻炼,现如今已经能做到过目不忘了。但即使这样,连续三十天强行进行大量记忆也让他感觉受不了,这两天头都是又涨又疼的。所以虽然学习知识很愉快,但莫延也很高兴能够因为明天要乘车去霍格沃兹而不用读书。莫延长舒了一口气,按摩了下酸痛的脖子,拿起挑好的两本书走到柜台前。“??”店主本推推架子鼻梁上的眼镜,严肃地看着莫延说:“莫延,我很高兴你这样勤奋学习,但古灵阁不是一天盖起来的。如果我是你,就先把基础的部分学好,至少把你已经买的那五十二本书都读完。”“放心吧!”莫延不在意地耸耸肩,“我有分寸。”本摇摇头,但还是把书包了起来。“两加隆十二西可,谢谢。”“对了,明天我就要去霍格沃兹上学了。”莫延一边笑嘻嘻地拿钱包一边说:“看在咱两每日朝夕相处的份上,十二个西可省了吧!”“真难得,你居然没说把两个加隆一块儿省了。”本讽刺地说。“真的?”莫延故作惊喜,又把钱包塞了回去,“本你真是个大好人!”本瞪大眼睛,气的用鼻孔喷气。莫延哈哈一笑,在桌子上放下三个加隆,展臂抱了一下老店主,“本,这段时间承蒙你照顾,谢谢。”“胡,胡说什么?”本面红耳赤,手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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