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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3页)
/br>爷爷犯病的第三天,我在城里头打工的父母终于日夜兼程的赶了回来,这才告诉我其实两个人两年前就在K城买了房子,只是上个月才交工,本来就打算利用暑假把房子装修好,接我去城里上学的。听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一直是飘着的,一直飘到进了城。接下来,父母只待了两天,就走访了亲友,收拾了空荡荡的只有椅子和床的家里,带走些半旧不新的锅碗瓢盆,还有我和爷爷的几身衣服,第三天就接着我和爷爷赶往K城了。这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走出生我养我的小山头。第一次进城,第一次看到繁华的都市,我整个人都是敬畏的。我心想,我的父母简直是太厉害了,我以他们为荣。当然,当我走进那个十平方的地下室时,我突然兴奋不起来了。这里狭小压抑就不说了,简直暗无天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湿霉味,重重的,蚊子虫子也很多,连老鼠都有。话说,我这个乡巴佬,真真一直认为城市是没有老鼠的。这里,曾经在我心中,就像是天堂一样美好的存在。不过,大概是父母在回去之前就有接我和爷爷的打算,墙壁上一块块糊着的报纸看上去还挺新的。没来由的,我挺心疼父母的。果然如爷爷所说,光鲜亮丽的大城市,没那么好混,霓虹灯背后的故事,都是心酸和汗水编织而成的梦想。因为新房子还在装修的缘故,我就和爷爷住在地下室了。妈妈借宿在和她在同一公司做保洁朋友家,爸爸则住在半成品的新房。对了,我妈妈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做保洁员,听说去不档次,但是工作稳定工资也还可以。而我开始每天搀着爷爷去各大广场的活动点,蹭免费药油按摩,试坐几万块一台的按摩椅,还有各种试吃,呼呼。突然觉得大城市也真的挺好的!为了这个,我爸还特意把他最好的一套衣服拿给爷爷穿了。我也有了两套像样的地摊衣。起码要光鲜亮丽一点的蹭,是不!我们这样的‘厚脸皮活动’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天了,爷爷的腿脚明显舒坦多了,晚上也不哼唧了。我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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