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可爱一定是男孩子_分卷阅读1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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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 (第3/3页)

漆黑。

沈漠一人在小区里压马路,这里昼夜温差挺大,他换了一身风衣出来。

六岁到十八岁,整整十二年,他们两个你追我赶了十二年。

六岁时凌彦不喜欢沈漠,那个神经质的小孩总念想着自己的女装。

七岁时凌彦还是不喜欢沈漠,那个总是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尾巴,怎么甩都甩不掉。

八岁的情人节沈漠拿走了女生给凌彦的情书,借花献佛的把巧克力送给了凌彦。凌彦极喜欢吃巧克力,那天是沈漠第一次抱他,他笑的很开心。

九岁时沈漠天天赖在凌彦家,抱着凌彦睡觉,像是抱着自己的娃娃。

凌彦十岁生日那天,沈漠说把自己送给凌彦,却夺了凌彦的初吻,那也是沈漠的初吻。

十一岁感情升温,小打小闹不断,大事大非没有,却依旧什么都没有承认,达到了暧昧期的顶峰。

自此,心照不宣。

在沈漠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吃着凌彦亲手做的蛋糕,说:“凌彦,我们已经一起度过了十二年了诶!”

“嗯,所以?”凌彦也忙着吃蛋糕上的巧克力,虽是为沈漠做的蛋糕,却是自己吃的更多。

“你在我生命中存在了十二年了!我们一起度过我生命的2/3了!”

“哦,少废话,赶快吃。”

沈漠总是能将一些很平常的事上升到另一种似乎很特殊的高度,凌彦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值得称道。

不记得是谁说过,你记住一个人多久,你就要用多久来忘记他。十二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人生也就那么几个十二年,而正巧,在最好的时候,他们遇上了最好的人。

“你不可能再忘记我了。”沈漠骄傲的对凌彦说。

“时间久了,自然就会忘了的。”

“不可能,你没有更多的2/3的时间来忘记我了。”沈漠笑的那么自信,耀眼的让凌彦想抽他,得瑟!

夜渐深,寒风起。小区里早已没了散步的人,除了现在还坐在小石椅上的沈漠。

“嘀!嘀嘀!!”一辆骚包的红色法拉利朝沈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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