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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3/3页)
乔希大人,您好点了吗?”里维斯捧着一本诗歌坐到他的身边,“我为您读几首诗好不好?”苏锦之瞥了他一眼,冷淡道:“你读吧。”然后里维斯就真的给他念了几首情诗,一边念还一边看着他笑。也不知道那些诗歌是谁写的,遣词用句又露骨又肉麻,听得苏锦之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念完诗之后,里维斯又凑过来亲亲他的脸:“乔希大人喜欢吗?”苏锦之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喜欢。”里维斯又笑了一下,亲昵地贴着他的脸:“那乔希大人是喜欢诗呢?还是喜欢我?”男人熟悉的声音压得很低,温柔又沙哑,笑声也是低低地从喉咙间传出,有种莫名的性感。苏锦之觉得他的耳朵有些烫,双颊也不受控地发热起来。可他却说:“不喜欢你。”“可我喜欢乔希大人。”里维斯把诗歌集扔到被子上,双手捧着苏锦之的脑袋低头吻了下去。苏锦之有些羞恼,这个人怎么一言不合就开亲呢?但他自己也不能否认,他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心动。可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里维斯和宋明轩长得一模一样吗?还是因为他们不管从外貌、声音还是习惯上的高度相近,让他把对宋明轩的喜欢转移到了里维斯的身上?苏锦之觉得爱情真是宇宙里一个难以解开的谜题。野兽被繁殖的本能所驱使,进而寻找健康合适的配偶交.配,它们不会在意忠诚或是其他什么问题,更不会在乎肉.体的快.感,有的雄兽为了防止母兽挣扎,甚至会用牙齿扣住她的脖颈,以保证交.配的顺利进行。而有的人类会被肉.体快.感所征服,也会臣服在繁衍的野兽本性之下。那么把人和野兽区分开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说当把肉.体上的快.感和繁衍的目的抛开之后,仍能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才能被称之为“爱情”,那么这种东西是否只出现在同类物种之中?难道就因为我们的物种不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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