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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2/3页)
个侍卫押着带上来了,他换上了宽大的衬衫,大胸肌不再赤袒袒地露在外面,就是不知道什么人给他选的裤子,竟然是条紧身裤,把他腿中间那块肉的形状勾勒得一清二楚,随着走路一颠一晃的,异常色.情。这画面对于苏锦之来说太过刺目,好在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会客厅,这要真去了卧室真是有十张嘴都说不清了。黑奴在苏锦之面前跪下后,两个女仆就端着托盘上来了,其中一个女仆托盘里装的是一碟黄金,一把银刀还有一个盛血的器皿,而另一个女仆的托盘里只有一套灰色的制服,那是黑天鹅堡的男仆制服。女仆们走到黑奴面前停下,苏锦之由里维斯扶着从豪华扶手椅上下来,他绕着那黑奴走了两圈,开口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这个黑奴和其他黑奴长得都不太一样,换一句话来说就是有些帅。苏锦之觉得他可能是白人与黑人的混血,虽然皮肤还是黑的,但五官已经西化得很明显了。黑奴抬起头看望了他一眼,不卑不亢道:“知道。”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腔调也是怪怪的,可能刚刚学会诺维王国的语言,但好在吐字清晰,不需要苏锦之找个翻译过来。这个黑奴有点意思啊。苏锦之走到他的面前,望着他的眼睛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留下来,成为我的仆人;二是留下你的鲜血,但你可以带着这些黄金离开利兹山脉。”那个黑奴沉默了几秒,然后起身从托盘里取过银刀划破自己的手腕,将器皿装满鲜血后说道:“我选择留下。”“你真有意思。”苏锦之笑着重新坐回扶手椅上,朝女仆挥挥手,“黄金和荣誉都是你的了。”女仆将制服和黄金都呈到了那名黑奴面前,苏锦之又问他:“你有名字吗?”“有的。”黑奴接过衣服和黄金,“叫做艾伦。”“艾伦……”苏锦之低声念着这个名字,“我记得它的意思是‘巍峨的高山’。”“是的,伯爵大人。”苏锦之对女仆招招手,示意她把那杯血拿过来。里维斯接过血器,随后将血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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