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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1/3页)
龙的人,能获得永久的生命。古老羊皮卷上记载着。上个世纪曾经出现一条龙,那条红背金棱龙可不是什么好脾气的家伙,它口吐热焰,突然一天冒出来烧了半个国家。就在危急时刻,当时着名的三级铸造师,矮人米霍尔大师耗尽生命打造出一把真正的龙血刀。龙血刀,传说能一刀杀千人,真正能屠龙的刀。当时世上最强的勇士德莫西斯,拿起龙血刀,与红龙大战三天三夜,最后与巨龙同归于尽。德莫西斯成了无数人传颂的英雄。奇怪的是,那把龙血刀却在大战之后消失不见。无数冒险家,魔法师来到了荣耀镇,他们一波又一波的探索研究者迷雾阵,可是除了荣耀镇变的越来越富饶,没有发生其他的变化。十年的时光匆匆而逝,最近铁匠铺的生意越来越好了,郑晓打铁的技术也到了二级。每一天都是充满希望的,郑晓一边认真的生活着,一边等待着命中那个人来找他,他会找到他的,郑晓一直坚信着。老弗尔德的胡子更长了,几乎长到了脚面,郑晓不得不帮他把胡子扎成长长的辫子垂在身前,否则打铁时飞溅的火星早烧没了。又接到一份订单,是打造一柄长剑,郑晓熟练的夹起一块烧红的铁胚,哐哐打造起来。老弗尔德拿起腰间的酒壶,拔掉壶塞,重重喝了一大口,爽快的呼口气。郑晓笑道:“这次的酒怎么样?我可是专门跑到镇子西面老约翰那里买的。”老弗尔德满面笑容,连连道:“不错不错,约翰家的酒算是荣耀镇最好的了,哈哈!”郑晓笑着摇摇头,真是简单的老头,一壶酒就让他这样开心。喝够了酒,老弗尔德随口问道:“那群探险家探出什么成果了吗?”郑晓摇摇头:“没听说有什么新发现,还是进不去那片雾,就连都城来的三级魔法师杜拉克,在迷雾里烧了两天大火,也没用。”老弗尔克哈哈大笑几声,幸灾乐祸道:“这下杜拉克这个老东西可丢脸了,好好!”郑晓疑惑的问道:“师傅认识杜拉克?”“额——”老弗尔德眼珠子转了转,“不认识,不认识,就是,嗯,听人家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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