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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羊扑倒了傲慢的雄狮。时沂抬眼看他,只看到钟俊同近在咫尺的薄红嘴唇轻轻弯起来,似乎心情愉悦。作乱的人倒是红了脸,却兀自强撑着说:“你说好的,给我看。信呢?”钟俊同衬衫领口上露出的喉结清晰性感,极快地滚动了一下。他看着时沂慌乱闪烁的眼,像是南方夜空的群星,他低头亲吻星星,湿润清洁而单薄。“给你看。”他把时沂抱起来放在床上,转身去拿那本沈从文选集。书页翻动,停留在夹着茱/萸粉信封的那一页。钟俊同把信抽出来,递给时沂,语气自嘲:“我总是晚一点。”时沂不是傻子,心里明白了几分,脸红心跳地接过,还要说一句:“那我打开了。”“嗯,打开吧。”信封被沿着火漆小心撕开,里面躺着一张白底蓝线的信纸,认认真真叠了三叠。他抽出,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又慢慢展开信纸。信纸上的少年字迹笔画如刀,峭厉峻拔。上面写着:【时沂:我就不说你好了。因为我早上刚刚跟你说过。我这次数学只考了一百四十三分。我知道那七分扣在哪里。今天餐桌上的粥是你做的,不是时妙。我也知道。你的脸在冬天太苍白了,红色的围巾会让你更暖和。不过我也只看到过你冬天的脸,你这张沉默的雪青色一般忧悒的脸,在春天和夏天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知道。沈从文写:“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形状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没走过万里路,也未行过什么桥,天上的事情和我更没有关系,另外,我滴酒不沾。但是最后半句应该是适用的。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些什么,简单直接一点,就是我很喜欢你。如果你愿意,我有一辆新的自行车,可以载你去这座城市的十七条街道兜风。我会骑得很稳。】落款是端端正正的钟俊同三个字。时沂反复反复地看这封信,一遍遍咀嚼又玩味。这封信好像比他读过的所有书都艰涩难懂,但是又是这样简单直白、爱意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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