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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住在大宅多热闹。我也一把年纪了,还是喜欢热热闹闹的,等过些日子你们要是结婚,也算是提前熟悉环境吧。”周景然笑了笑:“好啊,那就听叔叔安排吧,我没意见。”万欣耸肩:“我随意。”“不过有件事我还是要说一下……”周海的眼睛里微微有光,他觉得周景然一定是撑不住了,现在要放弃。“我和孟楚是有约定的,毕竟当初是我捐献了骨髓救了他,他说要找机会在非公事上报答我,也为了避免万一有什么意外,我好及时救他,所以我们要住在一起。所以既然我回大宅住,那他也就要一起搬过去。毕竟叔叔你也知道的,我的血型特殊稀有,因为骨髓移植,孟楚的血型变得和我一样,我们也算是互帮互助,将来不管谁有意外,都能找到现成的血库,倒也方便。当初如果不是考虑到这一点,我也许还不会捐骨髓给他。”周海皱眉:“这怎么行?你们都是男人,将来总是要成家立业的,他总不能一辈子住在你这吧?这算什么?”他没想到周景然竟然提出这个要求,而且这理由还那么理所当然。拜托,他是要逼周景然在孟楚和公司之间作抉择,可不是让他什么好处都占着的。“他当然不会一辈子都住在我这里,现在也只是以防万一,毕竟他才刚做完手术没多久,我们这样做其实也只是遵医嘱而已。更何况现在益华咱们公司还有合作,和孟楚打好关系也没什么不对,总不能闹僵来个不往来吧?”关于捏造事实这件事,周景然觉得自己做得还是很完美的,至少他所说的都是周海无法反驳的。就在周海为此事烦恼得不知所措的时候,万欣开口了:“在商场上,多一个朋友总要比多一个敌人好得多。再说了,我倒觉得周总做的没什么不对,而且还足以说明周总是个有爱心的人,我不反对他这么做,相反我还很赞成。”万欣这一桶油一浇,周海直觉自己的老脸一阵抽搐。他不会真的一不小心找来个麻烦吧?******周景然是贴心的,他知道孟楚一个人肯定没办法打理好自己的日常生活。倒不是说其他,周景然指的只是吃饭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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