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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2/3页)
有的家务只能被他承包,硬生生把他逼成了强迫症。顾繁现在的公寓无疑挑战着林悠野的神经。他看着顾繁裸露在外的肉体又看了眼地板上的碎玻璃,咬着牙砸了一下床板,最后认命的起身开始清扫这片废墟。林悠野经验丰富,差不多三个多小时就将房间打扫干净。这时顾繁的酒也醒的差不多了,他慵懒的半倚在床边侧头望向那占据整个墙面的落地窗,海市的雨总是那般不爽利,缠缠绵绵的像蒙了一层纱但掩盖不了那五光十色的繁华。林悠野站在门边正看得心猿意马,顾繁知道他的接近却状似无意的说道:“Noc,我好像喜欢上吴斐了。”Noc是林悠野的英文名昵称,在国外也很少有人会这么称呼他,统共两只手也数的过来,顾繁算一个。每次顾繁这么叫他,他总能在心中体会到一种隐秘的幸福感。但今天顾繁这一句话却一把将他从云间打落,林悠野像是一个等待审判的囚徒般不知所措,只能将那双不住的颤抖的手藏在身后。最后佯装镇定的调侃道:“你什么时候学会喜欢这个动词的用法了?刚做梦梦到的?”“吴斐离开,我难受。吴斐背着我解约,我生气,我竟然还开始嫉妒起那个和她纠缠不清的女人。”“女人?你这是被绿了?”顾繁横了他一眼,林悠野尴尬的咳嗽几声,他忍着酸涩慢慢走到床边坐下,像哄婴儿一般轻声细语,企图说服顾繁。“这不一定是喜欢。你生气,嫉妒,难受,都是因为那是属于你的东西。吴斐跟你其他的车,衣服,鞋子,甚至家具都一样。唯一的差别就是吴斐会动会跑罢了。你想想如果你的车被人偷了可能也一样是这种心情,你不能因为没有经历过失去就把这当做喜欢。”“一开始我也这么觉得,后来我发现也并不全对。我是因为喜欢所以才买它,我是因为喜欢所以才在它被偷的时候难受。而且我还把这些症状Google了,所有信息都显示这是喜欢。”他顿了顿又说道,“其实说到底我不在乎喜欢不喜欢,我只想摆脱现在这种随时想杀人的心情。”......Oh,fuckyou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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