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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 (第2/3页)
倒在地上。剩下小杨跟看怪物一般地看着任常新。他就这么认识了小杨。小杨和他一样,是个弯的,才刚刚满十七岁,年轻,漂亮,长得特别嫩。因为叛逆不肯读书,从家跑了出来,到阳朔的一家酒吧打工。任常新和小杨一般大时也很叛逆,只不过现在的他成熟了,他劝小杨回家继续上学。小杨却倔强地说路又不是只有一条,他就是要在外面闯荡出一番事业才回去。任常新这个人并不是圣人,他也很少发什么善心,然而那天晚上不知怎地,他似乎从小杨身上看到了自己。小杨就像是当年的自己,一样地任性,一样地不懂事,他始终记得就是因为自己的任性,将自己的父亲害得进了监狱。或许出于这种莫名其妙的触动,任常新留下了小杨,但是他还是逼着小杨给他爸妈去了电话,并且给他办了休学,这才带着小杨一起旅行。和小杨在一起,任常新似乎也年轻了,小杨总是莫名其妙的大笑,青春的热情似乎永远都不会消失,所有的事情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简单,那么容易。年轻是那么的好,哪怕跌倒了也只不过擦一擦伤口就能够爬起来继续走。任常新莫名其妙地感动了,那年他和冯意就是这样,那时的他就和小杨一样的幼稚,冲动,热情,简单,他喜欢冯意,所以他们两人就在一起。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热情,因为简单,因为单纯,所以他们就这样生活在一起。那样单纯的爱情,他这一生再也不会拥有了。他已经成长了,复杂了,他不会再轻易地相信任何一个接近他的人,也不会再敞开最真实的自己面对外人。当年轻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怕失去,那时的感情是最真挚最热烈,然而等风帆过尽,历经世事,我们再也无法以最初的心情面对外界,同时也失去了真正爱人的能力。有了小杨的日子变得很快乐,小杨永远叽叽喳喳,如同一只永远也停不下来的小鸟。他们的旅途也因此变得更加有意思。然而很快任常新就发现不对劲。不知何时起,小杨开始用爱慕的眼神看着他,那种眼神任常新非常熟悉,充满了爱恋和渴望。渴望获得触摸,渴望能够融合。男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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