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贱人要逆袭_分卷阅读7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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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7 (第3/3页)

过身,想了想,还是立刻掏出手机拨打了秦暮诗的电话。

其实就算他的母亲不说,他也势必要挽回秦暮诗。

秦家家大业大,若是能成为秦家的女婿,他就相当于如虎添翼,林氏更是势在必得,况且秦暮诗是秦家唯一的继承人,娶了她,他就相当于也将秦氏收入囊中。

他林博轩从来都将身份和金钱二者凌驾于感情之上,这感情包括友情、爱情,甚至亲情。他相信,他的母亲也定是如此。

也就是说,假若他或者他的母亲与身份和金钱发生冲突时,他相信他和他的母亲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对方……

小剧场:

只有鱼知道:“小攻大人,不知道你家小受儿的腿美不美呀?”

左湛宇:“美,笔直修长,肌肉匀称,皮肤光泽动人……(此处省略一千字)不过作者同志,你究竟还要我忍多久?!信不信我明天就将你家给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应该知道这句话是卞之琳的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算不算小攻给小受写情书哇!虽然意境很美诗被他弄得很猥、琐……

☆、第55章(9月15日

“喂,暮暮啊……”电话一接通,林博轩的声音就刻意变得温柔起来,仿佛每一个鼻息之间都充满了缱绻的味道,殊不知电话那端的秦暮诗,正一脸嫌恶地掏了掏耳朵,胃里更是一阵翻江倒海。

暮暮?暮暮你娘啊暮暮!

秦暮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被林博轩的这一声爱称弄得一点儿胃口都没有。扫了一眼平时自己最爱吃的慕斯蛋糕,索性直接扔进了垃圾桶里。

由于秦家的长辈都唤秦暮诗“暮暮”,林博轩为了拉近两人间的距离,就也唤秦暮诗“暮暮”。

秦暮诗真是恨不能找人将林博轩给做了,奈何她还得配合演戏,只能强忍着反胃的感觉装出一副无比娇羞甜蜜的模样,接受他的爱称……

不过反感归反感,秦暮诗想到左湛宇事先提醒过她的一句话,便耐着性子问道:“你还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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