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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3/3页)
二两肉的,哪能用对付哨兵的办法?怪不得,原来是狗鼻子,还是鼻子最灵的品种。霍曼抬起下巴,给了他一个标准的微笑,靠在软椅上,一伸脚把酒杯踢向了棕发哨兵。棕发哨兵侧头避开,歪着嘴笑了几声:“呦呵!还挺烈性!”也不再小瞧霍曼,脱了外套冲了进去。几分钟后,迪诺酒吧大门一开,被扔出两个浑浑噩噩的哨兵。他们表情痴呆,眼神迟疑,缓慢的冲着一个方向走了去了。迪诺点头哈腰的谢着霍曼,送了他一瓶免费的诺琪酒:“真是谢谢了!我还说把这两人先糊弄出去。就怕你在我酒吧里干架,弄得锅碗瓢盆碎一地。没想到你居然用暗示……你还以为你不太会用,从来都动手……没想到你精神力还挺强的,竟然能放倒哨兵……”霍曼眯眼一笑,并没有太多表情,喝完了酒,离开了迪诺酒吧。他走后,一个不明觉厉的普通男人侧头拽了拽老板迪诺:“哎?他是谁啊?真的是向导?”“哈哈!你也是新过来的吧?刚才那个家伙,我也不知道名字,不过他在番红还是很有名的雇佣兵。明明是向导,除却攻击性的精神袭击,拒绝为任何团队,或者任何人做精神辅导。非要把自己当哨兵用,可是偏偏,我还没见过人能打得过他的。再有,听说他的精神体是一只鸟,所以,这一带雇佣兵都叫都叫他‘逆反的荆棘鸟’。”确实。现在的霍曼是一个自由雇佣兵。自从来到了外星系,为了搞清楚情况,混口饭吃,他先是半加入了伊布雷的猎头公司,后来又嫌弃低薪而无聊的工作,离开了木棉,走过了几个小行星,最后定居在了番红。俗话说得好,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至今,霍曼都觉着雷厉风行的离开了银蔷薇,是他做出过的,最正确的选择。走过这么多地方,看过这么多事。经历太多,反而明白了本身尝过的苦,实则并非苦到痛彻心扉。哨兵,或者向导又有什么分别?是王子,或者不是,又有什么分别?纠结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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