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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秋 第20节 (第3/4页)
字。 她在材料里见过他的照片,惊讶于他不俗的长相。 但更深入地了解后,她开始同情他的遭遇。 他出生于蕲州偏北一个叫芦河的小镇。 有个酗酒嗜赌的暴戾父亲,把对母亲的施暴当作家常便饭,据附近乡邻称,几乎每天能听到他父亲的辱骂和母亲的哭喊,还有摔砸东西的动静。 他的母亲身体不好,有羊癫疯,不定期发作,早年间她在厂子里上过几年班,后来因为意外,左手有两根手指被机床压断,残疾加癫痫,从此只能待在家里烧饭务农。 双亲不合与经济拮据的缘故,于朗从小过得不算幸福。 但他似乎一直坚信自己有创造或走向幸福的能力,潜心学习,十多岁起就在课余想方设法地找各种活计,聚少成多地攒钱。 几位同村长辈都亲切地叫他小朗,无一例外地夸: “这小孩可好了。” “勤劳懂事,看到我们就喊人。” “作业做起来特别快,在学校就能写完,根本不用家里面边操心,反正忙的时候哦,放学回来没事了还主动帮我们干活。” 谁都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语气里皆是惋惜。 有个白发老头呷茶感慨,“他老子千不对万不对,也不该杀了他啊。” “他难道不该死吗?”旁边沉默擦桌的女孩突然出声。 陈栖注意到她,询问她关于于朗的事。 她说她是于朗的初中同学,但没考上高中,所以辍学在家做杂活。 “于朗人很好。”她叫宋晓月,跟于朗做过半学期同桌:“我有一次来月事,弄在椅子上,其他男生看到了都取笑我,把我椅子搬走,传来传去不给我。于朗就抢了回来,还去厕所打水替我把椅子擦干净。” 说着说着,她红了眼眶。 “他很用功,一直是第一名,我们班主任特别喜欢他,经常在班里当众夸他,说他必成大器。” 她也以为会是这样。 初中毕业后,他去县城读高中,宋晓月一直偷偷关注他,得知他高考成绩很不错,被苏省省会的医大录取,她打心眼里感到幸福。 因为初中时他就在作文里写过,他想从医。 大学开学一个月后,她在家里剥豆荚。门外妈妈跟人打招呼,听见“小朗”这两个字,她忙不迭跑出去。 男生看到她,也笑了笑,同她问好。 她问他,你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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