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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 (第2/3页)
也亏得他皮相不错,否则换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做这种动作,李陵非得再吐一次。李陵有些好笑道:“你想留在我家?”“想。”“为什么?”“我喜欢你。”李陵看着他,说:“你真是脸皮比城墙厚。”牧云嚷嚷道:“凭什么我说句喜欢你就是脸皮厚?”李陵道:“我宁可相信你是破产了来上我这儿蹭吃蹭喝。”牧云道:“那你就当我是破产了上你这儿蹭吃蹭喝。”李陵嗤笑一声,起身打算去卧室,明天是一定要把人赶走了。可是等他回过头,餐厅的暖黄的灯下,他第一个看到的不是餐桌旁的人,而是那一个装着乱七八糟的“夜宵”的碗,瓷碗的边缘泛起明亮柔和的光泽,那是一种可爱的色泽。他停下来,许久,抛下一句:“衣服自己洗,吃喝自己负责,屋子弄脏了你收拾干净。”说罢不等牧云答应,自己回了卧室。于是单身公寓顺利地住下了第二个人。牧云的确是个精力充沛的人,就像他自己说的,非常乐意替人解闷。但李陵这不是闷,这是习惯。公司的确如李陵那天和老同学提起的一样,把总部搬到了临川,据说是公司的一位大股东一力主张,其他人不是附和,就是持中立。方淮赶来临川时,李陵去机场接了他,三年的时间没有改变这两个人什么,见了面,彼此露出故友重逢的微笑,尽管之前哪怕为工作也时常有来往。李陵这三年把临川一块的分公司经营得非常好,让总公司本来对他的突然离职有非议的人也闭上了嘴,现在公司总部转移,他无疑又成了方淮手下第一得力的人。方淮被他送到临川的住处的门口,下了车之后嘱咐他道:“过两天有个拍卖会,跟我一块去吧。”李陵点头道:“好。”方淮站在车窗前面,俯下身对李陵笑道:“看见你我很高兴,真的。”李陵也笑道:“能又做回老板手下,我也很高兴。”方淮道:“你明知我不是那个意思。”不等李陵回答,拍拍车窗道,“拍卖会我把时间发给你,记得准时到。”拍卖会就在临川公司总部正式搬迁的前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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