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31 (第1/3页)
主儿。朱秋桃的父亲算是其中比较机灵的,积累了财富后在几年前就及时收手,又舍不得家乡那片故土,于是改做农副产品,目前倒也发展得不错。并且很有些前瞻眼光,早早就把自己的子女们都弄进名校读书。砸再多的钱也要去,甭管自家孩子是不是块读书的料吧,总能增长见识、开扩眼界,结交一些社会上层阶级的同学,进而提高自家的门楣层次。朱秋桃算是老朱家最聪明、学习成绩最好的孩子,当年报考心仪的学校也差些分数,为了她能顺利保送入学,朱父甚至给学校捐了座规模挺大的图书馆。所以朱秋桃跟纪修安是大学同学,算起来比纪修安小几天,就一直喊纪修安哥。她在学校成绩处于中下游,为人却出手大方长袖善舞,跟整个年级关系都处得不错,又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聚会活动,一来二去就连纪修远也接触认识了,所以在这里巧遇就出来打招呼。棠璃抬眼看了看朱秋桃。她的身材很不错,皮肤是现在国际流行的浅麦色,打扮也非常时髦,相貌却和她那位煤老板爹像足了九成九,长着一张圆圆的脸,细眉细眼,鼻梁较塌,笑起来脸颊有两个梨涡儿。漂亮谈不上,但朝气活力,五官瞧着如同民间的泥塑大阿福,还是挺亲切喜人的。在棠璃看朱秋桃的时候,她也看到了棠璃。“哎呀,这个弟弟真好看,不知道怎么称呼?”朱秋桃先是被棠璃的美色惊得错愕了片刻,紧接着就眯起双眼亲切的笑,朝棠璃露出洁白的牙齿和一对酒涡儿,又望向纪修安,“是哥哥们的朋友还是旗下艺人?”棠璃之色足以颠倒众生,但凡被人得见,都会思之慕之。朱秋桃很喜欢美少年,也曾经“交往”,或者说“包养”过两个,眼前的棠璃艳光灼灼,可是将之前的那两个比到了泥堆里去。但棠璃既然能和纪家兄弟这种阶层的人坐在一起度假吃饭,就明显不是能被随随便便轻薄肖想的。她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知道什么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