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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9 (第3/3页)
地上,冰冷的空气一下子涌入喉管中,让他忍不住咳嗽起来。艾德蹲了下来,歪着头对严景乖巧地说:“但我不想杀你,你要不要到米特来?”“不行。”“为什么?”严景止住咳嗽,伸手揉了揉他的脸颊:“因为我的雄主,是摩尔人。”作者有话要说: 原本打算让艾德英雄救美的来着!!但是那样这章估计又要写到明天去了,于是缩短啦!感谢小简的地雷~~~么么哒~~☆、第73章他不记得自己了。这是严景瞬间的想法,他没有在“艾德”的脸上看到任何熟悉的表情,只有好奇和疑惑,甚至连他性子里的傲气和温和都失去了。傲气和温和,这两种气质在他身上糅合得如此完美,他天生就有着别人难以企及的过人之处,因此,这种傲气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别人非但不会觉得刺眼,反而觉得理所应当,他天生就该这样。但他的温和又包裹着这种傲气,两者混合成一种成熟的、耀眼的气质,尽管他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雄虫。或许这得归功于他性格里的敏感与细腻,秦简之总是能感受到旁人最细微的感情变化,然后调整出最适合的状态。除此以外,他总能从身边的人身上找到优点,然后将它变成自己的。严景记得,刚见到秦简之时,他还是一个有些严肃、认真的雄虫,但仅仅十数天后,他就知道了如何装出自恋又自大的模样,那种戏剧型的夸张自恋毫无疑问是严景的个性。骄傲、温和、恰到好处的幽默,还有极其敏感的感情,这就是秦简之。失去了这些特质,即使是一模一样的壳子,但看起来就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艾德懵懂、天真,像初生的婴孩一般,显得又小了几岁。“哦……你有雄主了啊。”艾德脸上出现了明显的失落情绪,他皱了皱眉说:“你很喜欢他吗?”最初的震惊过去了,那一阵阵汹涌的情绪过去后,只剩下巨大而和缓的快乐。严景不知道为什么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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