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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 (第2/3页)
跟他去吃热炒,桌上必然会出现这两道菜,点了咸蛋苦瓜,他负责吃咸蛋我,负责消灭苦瓜;点了苦瓜鸡,他喝汤,我仍然在消灭苦瓜。他曾一脸不解地问我:「你怎么那么喜欢吃苦瓜?」当时我扒着碗里白饭,几乎白他一眼。「我不吃,你吃啊?」高镇东愣住,似是没料到会得到这个答案,见我又要伸手夹苦瓜,他突然挡住我的筷子,那刻,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我没看明白,他将那盘几乎只剩下苦瓜的咸蛋炒苦瓜直接挪开,才憋出这么一句话:「不喜欢就别吃……我又没逼你,放着不就好了。」我原以为他是不好意思了,可后来想想,又觉得不是。他大概是无法理解我这种明明不喜欢,还要全吞进肚子里的行为。我说过,他是个享乐主义者,在能力范围之内,不是个会让自己吃亏的男人。记得我问过他为什么不喜欢吃苦瓜,他则玩笑地反问我,「那你何必自讨苦吃?」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不想浪费,其实有点牵强。我自己清楚,那跟浪不浪费的关系不大,大概,就是我愿意而已。我愿意这么做。而我不知该如何对他解释这个愿意的意思,他先入为主的认为我这种清菜尾(閩南話:吃剩菜)的举动没有任何意义,我也只能沉默以对。我几乎是苦笑的,他不懂也正常,他不是同性恋嘛。我并非多么浪漫的男人,不像他,曾为了追一个女孩,跑去刺青、跑去学吉他。我没有太多表现热情的方法,除了上床之外,也就是吃吃对方剩下的东西,或者在他需要我的时候,跑去帮他打一架而已。这些都是我愿意去做的,而我因此满足────甚至感到快乐。那些被他剩下的苦涩味道,能有效地暂缓体内叫嚣的空虚。爱究竟是什么呢?它有太多说法了。有人说它是布满凹坑的月亮。有人说它是一块得不断翻面烘烤的五花肉。它是一滴墨。它是十二月底的烟火。它是重感冒。它是一层淋在熊掌上的蜜。它是一本诗经。它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它是首永垂不朽的情歌。它是一把开了又枯的红白玫瑰。它是子虚乌有。它是至尊宝对紫霞说的一万年。……有女人说爱的味道是块朱克力,根本是放屁。我也吃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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