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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 (第3/3页)
言顺的少爷。我从来不会觉得夜博安不管我是因为我和我母亲有任何相似之处,而是他自己还没玩够。大概也就是唐漫宁的事情给我不小的打击,从那时候我就忽然发现,爱情什么的没必要追求,颜值够就好了。那个年纪的爱情太美了,我十七,她十七,差点爱了她一辈子。我不喜欢恃宠而骄或者性格偏执倔强的人,所以每一个恋人都很乖巧温顺,我对他们没太大的情愫,除了他,只是后来我忘了他,一点都不记得了。他应该是个很漂亮的人,能想到这些对我已经非常勉强了。想不起他,这种空缺让人实在没有归属感与安全感,不过我也明白他似乎非常重要吧,所以夜博安,哦也就是我父亲不惜用药让我忘记,呵真是个自以为无所不能的男人。对于夜晓少爷的问题,在第二部分里面,灰色黎也就是那个傻逼作者会好好写的,不过对于她的文笔,我并不抱太大期望。哦我不是个霸道总裁,比起里的总裁,我是个温柔的人,这个你可以向某人求证,当然他未必会告诉你,因为他是个死傲娇,嘴硬得很,对付起来也很简单,抱怀里吻到他喘不过气来就老实了,当然你不能吻,他是我的。那天他开门离去,我没有去追,一部分因为心累了不想哄了,一部分或许真的怪我吧,让他喜欢我太勉强了吧那就算了吧。另一个原因我也思考了很久,或许我也没那么喜欢他吧,至少没那么缺他不可。事实给了我一巴掌,而且打的很响亮。习惯了陪他一起吃饭,他胃不好,还得看着点不能给他喂调料放的太重的食物和冷饮;习惯了陪他散步,他话太少,也逗不起来,调戏几下还说我“流氓”,呵明明就他比较流氓;习惯了去挑选一些他喜欢的东西,这叫投其所好,是吧?每次他都眼泪花花献吻真是爱死他的表情了。除了傲娇还很可爱,不许告诉他,他会生气的。二十五岁的男人还可爱,啧啧,他垂眸的样子很美丽,睫毛又长又直,从侧面看,会显得很忧伤很脆弱,叫人不由得想要去保护,当然更想拉进怀里狠狠亲一顿。他不在我身边,我怀念这些,想的心都疼了,他优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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