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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龙凤】伪君子(2) (第2/4页)
他能站在我这边。 他够出息,在人前说话有分量,只是性格不热络。 好在,我虽然很少在语言上讨巧,却知道怎么样受人喜欢。 熟悉的人大多觉得我性格好,十分容易相处,对待朋友十分用心——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凡是交际圈内的人,不论男女老少,我都记得生日,关系好的,按着喜好备好礼物,关系一般的给句吉祥话;得益于妈妈对我出手阔绰,我对朋友也出手阔绰,凡是能帮到的忙绝不推辞,有学生知道某些时候找我办事比找学生会管用——请客和被请客更是家常便饭。 我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真情实感,绝不是为了所谓“人脉”才刻意广交朋友。 这个时候,人格魅力就显得格外重要,而所谓“人格魅力”,说到底,是一种环境内的人设景观。 我让自己的社交主页动态既不频繁也不冷清,不刻意显得潮流也不卖弄格调,从不显露负面情绪。你会看到我的每条动态下面会拖着长长的评论——当然有人看不惯,不过那是少数。人际交往所奉行的从来是多数主义。 对青年时期的人们来说,得不到异性的爱慕就得不到同性的尊重,这点上男女都一样,因此我有两个前男友。 一个在初中时期,交往了大半年;另一个在原来的学校,交往了半年。 初中那个,原因是性格不和,实际是临近中考我分不出心来应付,但分手时依然在姐妹团面前啜泣,不哭一场怎么显得情真意切呢。 高中这个理由更是信手拈来——因为我要转学了,异地恋多么辛苦,我不想耽误你,你是个好男孩,你会碰见更好的女孩,是不是? 反正错不在我,当然错也不在你,是命运如此,我们有缘无分——这种理由简单而有信服力,所以他也说我是个好女孩。 我不仅是好女孩,还是个朋友极多、养尊处优的好女孩,除非有人破罐破摔,否则没人愿意明面上跟我产生嫌隙。 如此这般,如此这般,我动用精力在刚搬过来时摸清了卢谨言大部分的——习性。 他起得很早,大概五点半左右。 有晨跑习惯,路线大约从小区门口到三公里之外的公园,公园里绕八百米跑道绕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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