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大了世界首富_分卷阅读1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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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4 (第1/3页)

    他只用目测的话,会觉得他一点不胖。

比如说,他可以穿上小码的裤子。

当然,他穿不了小码的衣服——他的胳膊太粗了。

再加上拳击运动员大多都比他强壮,站在那么一群人里,他就显得有点小了。

但他非常地引人注目。

他的肤色跟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他还很帅。

帅气的拳击运动员,真的不多!

比较特殊的拳击运动员,总是更容易出名,哪怕总有种族主义者看不上程豪,电视台也会多一点镜头给程豪,现场的观众以及电视机前观看拳击比赛的观众,也都会注意到程豪。

没错,这场比赛,是上了电视台的,本地的一个电视台会全程直播,并且有专门的拳击评论员进行评论。

大学里。

林禹寻最近很忙,但就算再忙,也还是会打开电视机,看拳击比赛。

今天,施文筝上完课回来,就看到林禹寻拿着一本书,在电视机前看比赛。

电视里,程豪正参加比赛,而他看得目不转睛,无比专注。

施文筝站到他旁边,跟着看了起来,正好看到程豪一拳把人打倒,而拳击评论员正在评论着程豪:“狂暴小子真是一如既往地狂暴!他又一次在第一回合的时候把对手击倒了……”

“程豪挺厉害的。”施文筝道。

林禹寻没说话,他一直盯着电视屏幕。

直到程豪给了对手一个拥抱,走下擂台,电视里开始放别的,他才看向施文筝:“是的,他非常棒!”

施文筝笑了笑:“你们都很棒,加油!”

林禹寻道:“我会的……对了,我明天要出去一趟。”

“去找程豪?”施文筝问。

“是的。”林禹寻点了点头。

程豪来城市里比赛了,他一直想去找程豪,但程豪让他好好学习不要过去。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想去一趟。

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看程豪也好。

尤其是……明天就是这座城市的诸多选手的决赛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禹寻就起来了,然后开始做米饭。

他现在做米饭的技术已经非常好,做出的米饭洁白而又颗颗分明,而等他做好米饭,他又做了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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