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美貌当剑圣_分卷阅读16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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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69 (第3/3页)

br>死去的人估计也不会想到,自己活着时候在亿万众生里根本不值一提的性命,在死后竟会这样值钱。

值钱到能彻底点燃人魔两族的仇恨,能挑起人族压抑已久的怨言,甚至能左右剑圣手中的那把明烛初光,和大妖魔主的性命。

陆归景见落永昼不答话,又小心翼翼道:“师叔,现在人族的天也快黑了。”

魔域那里自古以来就是无边无际的永夜寒冷。相较之下,日夜轮回,四时更替,一直是人族是骄傲的。

他们看重这些,觉得有这些,有阳光阴影,有风霜雨雪,有花开花落,自己才活得像个人样。

可自从大妖魔主下了战帖,不知是他身上煞气太重,天恨人怨,还是因为旁的原因,人间的夜渐渐长了起来,也渐渐暗了起来。

一直到如今,日出只是短短的一瞬,日头落下后暗无天日的黑夜,才是日日常况。

想想就让人心生悲凉绝望。

人魔抗争了数万年,谁都觉得自己会信,谁都觉得命在我手不信天命,却没料想到人间白昼终将被黑夜所吞噬,终将毁在一个年轻到甚至从前没有过名姓的大妖魔主手里面。

陆归景发觉自己僭越了。

落永昼兴许不会知道今天魔族杀了几个人这样细致入微的事情,却不会不发现人间永夜。

他选择出不出剑,站不站出来,都是落永昼的事情,不该是自己所置喙的。

落永昼不出声。

他不出声时的不孤峰静得可怕,沉沉如松下的一潭静水凝固,如松巍巍然的树干不动,鸟雀也不敢来此处栖息叨扰这极致的寂静。

沉默良久,直到陆归景以为落永昼不会再说话的时候,落永昼方简短又惜字如金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原来他走过的地方,见过的人,给他的答案不是假的。

原来哪怕他走尽天下,见遍天下人,也不能得到自己家想要的答案。

原来…明烛初光,并度不了世间万难。

陆归景告知他消息时,落永昼有认真想过掀桌,有想过去将穆七翻出来鞭尸以泄心头之恨,也有想过去晓星沉冲进去找谈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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