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美貌当剑圣_分卷阅读13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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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4 (第1/3页)

    命,无疑比旁人重要。毫无疑问,剑圣即是这样的人。剑圣说老衲自私也好,说老衲伪善也罢,老衲没法决定旁人的生和死,更没法决定剑圣的。”

“可老衲不能把剑圣您从死路上推一把,给剑圣您打开天河的门。”

落永昼其实暗地里憋了很多话用来骂人,用来骂这狗屁老天爷。

倘若上天真的有个狗屁的好生之德,怎么会还是把穆曦微推上了无可挽回的绝地?

什么几百万几千万几亿万人性命?听上去真是多啊,够能唬人的,如果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说不定二话不说就有了天命所归的归属感。

可是落永昼早过了那个除了一腔热血一无所有的愣头青年纪。

他甚至还想把自己的话原原本本地重新复述一遍,一个字一个字掷地有声,干干脆脆地说给清净方丈听。

关他屁事。

可是这些激烈的,压抑的情绪,涌上落永昼的喉头时,又奇迹般地沉凝了下来。

他只是轻轻地笑了两下,与外貌不符的疲倦染上了落永昼眉梢眼角:

“六百年了,方丈。”

从执明烛初光开始,从铮铮立下明烛初光为人间灯火的誓言开始,已经走过完完整整一个六百年。

真正的沧海桑田。

“是个人都会累的。”

“我也会累的。”

剑圣也是人。

也会有自己的脾气好恶,悄悄地存着私心;也有爱恨强烈,想要不顾一切的人

明烛初光在他掌间一翻,挽出一个漂亮的剑花。

六百年前的少年拿到自己本命剑时就是这样的兴高采烈,总喜欢埋头在天下各式各样的剑谱里,越繁复越好,越花哨越好。

别说是挽剑花,一剑炸出个烟花都算是轻的,收敛的。

这一战应当是他在世上的最后一战。

虽说早找不回六百年前的心性,但做人总是要有始有终。

刚才的一手剑花,就当是向六百年前的洛十六告别。

落永昼说:“我曾经把亲友的安危,宗门的兴衰,人族的存亡,看得比自己性命还要重要许多。可人活着总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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