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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 (第3/3页)
r>李思看着孙远均,也许是想起了过往,眼神复杂。孙远均转头问杜梅:“他现在还玩乐器吗?”杜梅摇了摇头,问道:“胖子,你还会玩乐器呢?你玩什么乐器的?”孙远均道:“贝斯。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贝斯比他玩得更好的人。”杜梅用一种好像不认识这个人的表情打量着李思,片刻后李思满不在乎地说道:“戒了。”他告诉孙远均在彼此没有联系的这些年里他干了些什么。刚开始的时候,家里人非让他考公务员,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考了两次就进了笔试,家里人砸了大把钱把他弄进了财政局,响当当的肥差。他工作一年半,实在适应不了体制内的僵硬生活,辞了职,他爸被他气得差点吐血。然后他去了南方,炒股赚了一笔钱,然后买了房,这几年房价暴涨,翻了几番,卖了房子回到T城连买别墅的钱都有了。现在的他是个成功的商人,去年结婚的时候名下已经有几套房产,几家书店和咖啡馆了,就连他们现在喝咖啡的这家星巴克里也有他的投资。孙远均听他说了很久,觉得他说了很多很多,却没有说一句有关他曾经最爱的音乐。不能不承认,那一刻的孙远均有点难过。大家都变成了小时候最讨厌的那种人。是什么让他们改变了呢?他觉得对不起那个曾经那么努力练吉他的自己。那记忆中散发着中二光芒的神采奕奕的青春岁月,曾经的锋芒毕露都被岁月无情打磨,剩下了什么?他们都还不到三十岁,却成了那种凡事计较得失,张口闭口就是房子、钱的中年人。面前的李思除了五官有点神似以前的那个少年,再也找不到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一点点的影子了。孙远均在心里和他说了对不起,很郑重其事地说了。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如果他能穿越回过去,他还会抛下他们维持不下去的□□乐队,去演那些让他心生厌倦的偶像剧吗?说到底,李思的改变终究应该怪的还是自己。他才是最先背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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