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43 (第2/3页)
云端握紧手,拇指在他的手背上轻轻摩挲,他的声音低低的,却十分坚定,“阿彦,我知道这或许难以决定,更难以开口。现在,你看着这两只手,咱们做个约定,你若把手缩回去,就是拒绝了,你放心,从此我不会纠缠,也不会主动出现在你面前;你若不动,我就当你答应了,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好吧?阿彦,告诉我你的选择。”刘彦的视线从他的脸移到两只握住的手,他知道,只要把手收回来,就都结束了。可是这么一个动作似乎就是万千的难,他试探性地动了动,马上被握得更紧。刘彦不敢抬头去看凌云端的眼,也没再动弹。直到最后,他的手依旧被握着。你给我亲一个刘彦的这一点头,就像是放开了闸门,让凌云端这池原本就不甚平静的水更加活跃起来。他原本不开店是为了躲凌云端,现在没必要躲,而且休息了这么久没有收入,他早就闲得难受,于是第二天就把铺子重新开张。接下来几天里,凌云端基本上就是赖在刘彦店中不离开了。店里人多时他想要帮忙,却不是那块料,越帮反倒越忙,比刘思柏还要笨些,刘彦只好把他请到一边坐着。他长得好,又是一副温和优雅的样子,坐在这小店中格外显眼,客人来了无一例外要看他几眼,甚至还有小姑娘偷偷指着他,等他回头,就叽叽喳喳笑成一团跑了,他倒是仍旧老神在在地坐着,任人参观也不觉得别扭。等刘彦无奈地瞪他,他就好脾气地笑笑,起身进到里屋,坐在床边看刘思柏写作业。这几天三个人都是一起在店里吃饭的,凌云端一大早过来,坐上一天吃三顿饭,有时还加一顿宵夜,晚了他就很自觉自己回家睡觉,第二天又准时来当门神。对于这个天天出现在自己家的叔叔,刘思柏倒没什么抵触情绪,主要还是凌云端功夫做得好,能哄得住小孩。他每天陪着刘思柏做作业,不懂的就耐心地教,每次来了他还会带小礼物,一支钢笔一本牛皮封面的笔记本就能轻易讨得一个孩子的欢心,哄得刘思柏天天叔叔叔叔叫得比叫他爸还亲热,把刘彦气得直叫儿子小白眼狼。从市里回来第三天中午,刘思柏该回学校了。从前都是刘彦把他送到马路边,他自己乘车去学校,这一次凌云端自告奋勇要送小孩去上学,刘彦还没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