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被主角讨厌的我总被主角告白_分卷阅读5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52 (第2/3页)

告诉他,这个时辰,太子殿下应该在练武场练剑。

凌云便朝着练武场而去,穿过长长的走廊,远远地就看到了一个身材颀长,五官英俊非凡的金发男子。

皇室的长相遗传非常一致,都是金发金眸。

皇帝秦峰的容貌已经非常英俊,但跟秦轩这个男主比起来,还是差了不止一截。

金发金眸的五官如同太阳神阿波罗一般耀眼夺目,令人舍不得移开半分视线,然而冷然的气质,也让人不敢对他起半分不敬心思,如此矛盾的气质却奇异地形容一种独有的魅力,十分强烈,令人无法忽视半分。

男子挥舞着手中长剑,面容冷毅,即便察觉有人走来,也目不斜视,继续将手中长剑挥舞得霍霍生辉,身材修长如剑,英姿勃发,碎发在额前飘舞,整个人连鼻尖上薄汗,都带着主角闪瞎人的光环。

不愧是男主,跟主角团其他两人相比,外表故作天真无邪的小恶魔司龄,虽然颜值也逆天,但忽略其他,其实更像一位邻家可爱的小弟弟。

而反派少将穆离若是不那么缠人,温柔起来更像兄长一般,令人不由心生亲近之意。

只有秦轩,虽然现在手舞着剑,神情冷漠疏离,但那一身冷然的上位者气质,贵气逼人,天生拿皇帝饭碗的气质,可以想象,若是卸掉这身生人勿进的气势,放下身份去对一个人轻声细语,铁汉柔情,那震撼的场面,让人不动心都难。

看到秦轩,凌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司龄跟穆离同样优秀,而女主最终会选择秦轩了,不光是因为他笼着男主光环,更是因为跟其他两人相比,秦轩更像一个情人,而不是大哥哥跟小弟弟。

秦轩将剑舞得凌厉又漂亮,凌云看得目不转睛,都不用刻意装,眼睛就已经露出崇拜跟炙热之色了。

看起来好酷好厉害啊,他也想学剑术!

只可惜他是个“吃喝嫖赌”的纨绔,不能学有术!

好伤心。

秦轩练了好一会儿,最后甩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剑花,才结束了今天的剑术。

仆人立刻上去接过长剑,并将早已准备好的柔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